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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更学力申硕法学《中国法制史》考试大纲第三章 汉代法律制度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21-07-15 11:33:11

  第三章 汉代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立法概况

  一、 立法指导思想

  (一) “与民休息”、“宽省刑罚”的指导思想16 / 87

  (二) “礼法并用”、“德主刑辅”的指导思想

  二、 主要立法与法律形式

  第二节 文帝、景帝时期的刑制改革

  一、 文帝时期的刑制改革

  二、 景帝时期的刑制改革

  三、 刑制改革的意义

  第三节 法律内容的儒家化

  一、 刑事法律内容

  维护君为臣纲,严惩危害皇帝权力、人身安全与尊严的各种犯罪,惩治“左官”、“阿党”等危害专制中央集权的各项犯罪。上请原则、矜老恤幼原则与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产生,汉代刑罚适用原则开始儒家化。

  二、 民事法律内容

  汉律严格维护封建家庭、婚姻、继承关系。

  第四节 司法制度

  一、 司法机构

  皇帝掌握最高司法审判权,廷尉执掌中央司法审判权,御史台及其所属监察御史执掌全国各地法律监督职权,地方州部刺史、郡守、县令执掌所辖地区的司法审判权。

  二、 诉讼审判制度

  起诉(告劾)、拘捕、审讯(鞫狱)、复核(传复)、判决宣告(读鞫)、上诉复审(乞鞫),形成完整的诉讼审判程序。

  三、 《春秋》决狱

  四、 录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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