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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相关信息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8-01-04 13:57:48
  【导读】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相关信息已经发布,所有报考攻读我校2018年博士学位的考生(含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及“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等所有专项计划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等所有招考类型)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否则不予准考或不予录取。

  报名时间及网址

  (一)网上报名时间:

  “申请—考核”制:

  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2月22日

  普通招考:

  2018年 1 月 18 日——2018 年 2 月 28 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必须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150*200像素,大小9—10k,jpg格式,蓝底)。

  2、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确认准确无误后再提交;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登记表为*.pdf格式,请先安装PDF阅读器)。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3、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纠纷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承担。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考核”制

  1、《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

  2、《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申请表》(见附件);

  3、学籍证明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各一份;往届硕士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各一份。

  4、本人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7、1—2名同行一流专家的亲笔推荐信(需上网公示,请提供电子扫描版);

  8、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需上网公示,请提供关键部分的电子扫描版);

  9、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

  10、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11、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12、各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者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学校将对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学生进行跟踪考核,对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档案。

  所有纸质材料请于2017年12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逾期未寄(送)报名材料的,则报名无效(邮寄封面请注明“2018年博士“申请---考核”材料“)。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XXX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

  收件人:研究生秘书XXX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https://gs.ccnu.edu.cn/info/1016/1204.htm

  (二)普通招考

  1、《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

  2、专家推荐书两份。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专家须手写签名,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3、学位学历/学籍证明复印件:

  ①往届生提交本科及硕士阶段的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对考生学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位认证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历在线验证”,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②应届生提交硕士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须有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类别及毕业时间证明,并盖章)。对考生的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籍查询”,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③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可上中国留学网https://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82/default.htm查询学位认证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10-62677800),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4、本人二代或三代身份证件复印件

  军人考生未办理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需出示《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证明》;

  5、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

  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也可从人事档案中提取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以上所有材料请于2018年2 月28日——2018 年3月8日(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不要提前寄出。逾期未寄(送)报名材料的,则报名无效(邮寄封面请注明“2018年博士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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