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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6-06-21 20:26:57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千人计划”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6〕235号)要求(见附件1),学校现启动本年度“千人计划”申报工作,其中,“千人计划”青年项目为申报重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15日,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日。对有突出成绩和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申报材料(说明:对国内博士学位获得者,按中组部规定,不能突破海外任职年限的要求)。

  2. “千人计划”各项目的申报书及填写说明见附件2,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具体见教育部的通知内容。

  3. 各学院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之后,应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进行评价,科学评估申报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通过后再分别填写相应申报书按程序报送。各学院须严格把关,加强引才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

  二、申报流程

  基于学校前期已开展的“千人计划”青年项目预申报工作基础,本次申报流程安排如下(注:对于新增的申报人选,以下时间安排可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请与人事处联系人沟通确认):

  6月20日前:各学院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第十三批‘千人计划’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3),发送至人事处联系人邮箱;

  6月23日前:各学院组织专家评审会,会后学院及时向申报人反馈书面专家修改意见;

  6月28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会后学院及时向申报人反馈书面专家修改意见;

  6月30日前:各学院将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人事处联系人邮箱,由人事处审核定稿;

  7月1日至14日:申报青年项目的申报材料由学院通过“千人计划(青年项目)申报评审系统”上传(说明:按照往年申报工作的经验,上传系统时易出现一些问题,造成上传不成功,故建议在申报材料定稿后尽早上传);

  7月14日前:各学院报送纸质材料至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引进办公室;人事处汇总所有申报材料,发申报公文,上报教育部。

  三、其它事项

  “千人计划”子项目之一的“外专千人计划”,是由国家外专局负责组织实施,目前尚未接到相关通知,待其申报启动后,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希望各学院抓紧时间,积极物色申报人选,同时进一步加强联系和动员前期“海内外青年学者论坛”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依托我校申报“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广开渠道、多措并举,切实抓好本单位的的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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