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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犯财产罪概述[第二十三章]

  •   侵犯财产罪(428),又称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取得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凡是以目的为要件要素的犯罪,罪过形式肯定是故意,因为犯罪目的是比犯罪故意更深层次的心理态度。

      [本章没有过失犯罪,因为过失导致纯粹财产法益损害,用民法调整已足,不必动用刑法。

      侵犯财物罪在理论上可分为:暴力胁迫型财产犯罪、窃取骗取型财产犯罪、侵占挪用型财产犯罪、毁坏破坏型财产犯罪。

      [下面即按这4节进行介绍。刑法分则对本章没有分节。这里不过是理论上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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