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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抢劫罪[第二十三章]

  •   【刑法法条】

      第263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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