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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殊收养关系的实质条件[第十九章]

  •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要件限制的例外(不需要满足)

      仍需要健康,有能力,年满30周岁,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1.被收养人应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送养人应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3.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亲属关系可以产生道德的强制力)

      此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的限制。(在国外定居了,就不用遵守计划生育了)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一名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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