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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中发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民法的性质
1.民法是权利法;
2.民法是私法;(与公法相对应,分类提出人为乌尔比安)
3.民法主要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相对应)
4.民法是调整市民社会关系的基本法;
5.民法是调整市场关系的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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