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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的划分[第一章]

  •   1、形式意义上的民法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指由立法机关系统编纂成民法典的民法规范体系。(源于古罗马、大陆法系国家采用)

      民法典的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2、实质意义上的民法

      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指具备民法实质内容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包括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也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民事司法解释。(英美法系只有实质意义上的民法)

      3、广义民法

      广义民法是指一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民事普通法和民事单行法的总和,其外延包括民法典、其他民事法律法规、婚姻家庭法以及传统商法等。

      4、狭义民法

      仅指编纂成民法典的民事法律规范系统。

      5、民法典

      民法典是按照一定的体例,系统地将各项民事法律制度编纂在一起的立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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