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合的基础
财政政策(fiscal policy)与货币政策是政府宏观调控的两大政策,都是需求管理的政策。
国家干预经济的宏观调控,其焦点在于推动市场的总供给与总需求恢复均衡状态,以实现成长、就业、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等目标。要使总供给与总需求从失衡恢复均衡,或是调节总供给,或是调节总需求,或是调节总供求双方。就短期均衡来说,关键是调节短期内易于调节的总需求,使之与短期内比较难以调节的总供给达到均衡状态。这就是需求管理政策的含义。
由于市场需求的载体是货币,所以调节市场需求也就是调节货币供给。换言之,需求管理政策的运作离不开对货币供给的调节——或是使之增加,或是使之缩减。货币政策是这样,财政政策也是这样。这就是它们两者应该配合、也可能配合的基础。至于它们的区别,就调节货币供给这个角度来说,只是在于:一是通过银行系统,一是通过财政系统;一是运用金融工具,一是运用财税工具;一是由金融传导机制使之生效,一是由财政传导机制使之生效。
二、配合模式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松紧搭配”的功效。其含义是权衡经济中最需要注意的紧迫问题,并根据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各自适用性的特点,或采用松财政政策与紧货币政策的搭配,或采用紧财政政策与松货币政策的搭配。当然,特定的经济形势也会要求“双松”或“双紧”。在经济疲软、萧条的形势下,要想通过扩张的宏观经济政策克服需求不足,以促使经济转热,货币政策不如财政政策。在过冷的经济形势下,商业银行缺乏扩大信贷业务的积极性,厂商缺乏扩大投资支出的积极性,消费者也同样缺乏扩大消费支出的积极性。不仅他们的行为意向与货币当局不必一致,而且也不听命于货币当局。所以,即使中央银行执行扩张性的货币政策,也不易收到扩张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