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社会组织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利用该土地建造及保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
特征 | 1.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 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为一切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然人和社会组织。 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为在土地上建造和保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处分如出资、转让、抵押,但不包括对土地本身的处分。 4.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其范围包括土地表面及其上下的一定空间。 5.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排他性,在同一块土地上不允许有两个以上内容相同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