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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有权的取得-原始取得[第十章]

  •   概念

      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

      分类

      一、生产

      生产是通过人的劳动攫取自然物,创造社会财富的过程。

      二、先占

      概念

      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

      要件

      1.须为无主物;

      2.须为动产;

      3.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物。

      三、添附

      概念

      不同所有人财产合并在一起,形成不能分离的财产。

      分类

      →附合: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形成新物而无法分离或分离会大大降低其价值。

      →混合:不同所有人的动产结合形成新物而无法识别或识别所需费用过巨。

      →加工:对他人的动产进行改造从而形成新物的状态(动产+劳动)。

      法律后果

      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一般认为,动产附合于不动产,如建材附合于房屋的,由不动产所有人即房屋所有权人取得附合物的所有权,动产所有权因此而消灭。加工后其所有权的确定规则是:加工物的所有权原则上归原材料的所有人,如果加工后增加的价值明显超过了原材料的价值,则归加工人,但加工人具有恶意的除外。

      四、发现埋藏物

      概念:埋藏物是埋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权归属不明的动产。

      相关规定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五、善意取得

      概念:又叫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或者不动产让与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或不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的法律制度。

      六、拾得遗失物

      概念:拾得遗失物是发现他人遗失物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遗失物是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失散的饲养动物也被视为遗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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