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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动机—目标激励模式[第八章]

  •   该模式立足于提高员工实现行为目标的动机水平,认为在较高的动机水平下,员工能够自动产生高强度的行为动力,进而形成强大的激励力。

      理论基础源于美国心理学家弗鲁姆提出的期望理论。

      动力(激励力)=期望值×效价

      运用动机一目标激励模式,具体步骤包括:

      (1)具体描绘出每个员工的行动成果的效价

      (2)具体规定实现期望目标所需要的行动表现的标准和要求。

      (3)说明所需要的行动表现的标准和要求可以达到

      (4)要使员工的行动表现与期望目标的实现紧密地结合起来。

      (5)认真分析相关影响因素,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6)确定优厚的报酬。

      权衡激励模式,即是利用比较评价及感受公平的心理机制对行为的制导作用,施以适当诱因,创造公平环境,从而激励员工的积极行为

      理论基础是亚当斯提出的公平理论。

      员工更为关注报酬的分配是否公平合理,以及自己是否受到了公平的对待。

      在缺乏公平感的情况下,员工会产生不满情绪,采取减少付出、要求增加报酬、放弃工作等消极行为

      该模式强调行为结果对员工行为本身的反作用,主张通过给某种行为以肯定或否定等强化刺激,达到加强积极行为、减弱消极行为、修正固有行为等目的。

      激励原理是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B.P.Skina)创立的强化理论

      (1)正强化

      又称积极强化,即利用强化物刺激行为主体,来保持和增强某种积极行为重新出现的频率。属于正强化的有表扬、奖励、提薪、提升等。在正强化下,员工因原有行为受到鼓励和肯定而自觉加强该行为。

      (2)负强化

      又称为消极强化,即利用强化物抑制不良行为重复出现的可能性来运用管理手段。负强化包括批评、惩罚、降职降薪等。通过负强化可以使员工感受到物质利益的损失和精神的痛苦,从而自动放弃不良行为。

      (3)消退

      即对行为不施以任何刺激,任其反应频率逐渐降低,以至自然消退。消退也是强化的一种方式

      实践证明,某种行为长期得不到肯定或否定的反应,行为者就会轻视该行为的意义,以致丧失继续行为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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