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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基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第九章]

  •   问题1:某房屋登记簿上所有权人为甲,后乙提起诉讼,提出该房屋归自己所有。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房屋归乙所有,判决书生效后甲、乙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现在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如乙想出卖该房屋,经历怎样的程序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

      问题2:甲死亡,留下房屋三间,由其子乙继承。乙何时取得所有权?乙想出卖该房屋,经历怎样的程序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

      问题3:甲获得某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在其上建小楼一座,但盖完后一直未进行登记。甲对该房屋是否享有所有权?如甲想出卖该楼,经历怎样的程序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

      具体类型

      因法律文书或政府征收导致物权变动因继承取得物权因合法建造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消灭物权。

      生效规则

      自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生效时当事人即取得物权;自继承开始时当事人即取得物权;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当事人即取得物权。

      效力模式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虽然无须登记不动产物权变动结果也会发生,但物权人欲对该不动产进行处分时,必须先登记,方能处分,否则其处分不发生物权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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