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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2021年同等学力法学练习26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21-09-18 17:42:28

  法学每日一练

  1.以下行为属于不当得利的是( )。

  A.在银行取款时营业员多付了一百元,收下且不拟退还

  B.拾到一百元,正在寻找失主

  C.拾到一百元,据为己有

  D.用拾到的后付费手机卡打国际电话,花费一百元

  2.赠与合同是( )。

  A.无偿合同

  B.单务合同

  C.诺成性合同

  D.非要式合同

  3.以下行为属于要约邀请的是( )。

  A.商品标价出售

  B.招股说明书

  C.招标公告

  D.不指明具体商品型号和价格的宣传广告

  4.合同在以下情况下成立( )。

  A.双方当事人签名

  B.一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另一方只按了手印

  C.一方当事人已签署,另一方尚未签署但支付了全部价款

  D.双方当事人以电话和电子邮件就交易达成了一致

  5.有以下情况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

  A.由于己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效

  B.隐瞒重要事实导致合同不能成立

  C.与对方未谈成生意,将订约中了解的对方商业秘密泄露给了第三人

  D.怠于履行约定的报批义务致使投资项目无法开展

  ————————————

  正确答案

  1.【正确答案】ACD

  【解析】不当得利,是指一方不应当得到利益但得到利益了,另一方由此遭受了损失的事实状态。A项中顾客不应当得到该利益但得到该利益了,银行遭到了损失,是不当得利,故当选。同理,CD的情形也是不当利利,也当选。B项中捡到一百元,但只为保管,并不是得到利益;在寻找到失主后,即会将利益交还给失主,失主不会受到损失,故B不是不当得利(而是无因管理),B不当选。

  2.【正确答案】ABCD

  【解析】赠与合同是典型的无偿合同、单务合同,故AB当选。精讲中我说过,以前赠与合同在理论上都按实践性合同对待,1998年我国大部分地区遭受洪灾,一些企业救灾性赠与“捐给灾区XXX万元”但最后不兑现,法律上因赠与行为为实践性行为,交付标的物赠与合同才算成立,无法追究其责任,致使耍赖轻松成功。因此1999年合同法制定时,干脆将赠与合同规定成诺成合同,不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故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C当选。赠与合同口头书面均可,为不要式合同,故D当选。

  3.【正确答案】BCD

  【解析】商店里的商品标价出售,是典型的要约行为,顾客选定是承诺。故A不当选。合同法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之5种情形为要约邀请。但最后一种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可视为要约(前4种绝对为要约邀请)。因素BC是典型的要约邀请,故当选。D不指明具体商品型号和价格的宣传广告,显然是不符合要约规定的商品广告,为要约邀请,故也D当选。

  4.【正确答案】ABCD

  【解析】该题出题方式灵活。承诺生效合同成立;或者表述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对于书面合同,双方在合同上签名,合同成立,故A当选。一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另一方只按了手印也行,合同成立,故B当选;一方当事人已签署,另一方虽尚未签署但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支付了全部价款),对方也接受的,合同成立,故C当选;双方当事人以电话和电子邮件就交易达成了一致,属于意思表示一致,合同也成立,故D当选。

  5.【正确答案】BCD

  【解析】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过错而违背其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由此给他方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过错一方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BD两项,《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③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C项,第43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A项,因己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效,一般而言属于违约责任,或者可能因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订立的合同,享受法定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致使合同无效的,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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