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数:题
一、不定项选择(每小题2分,共50分。下列四个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按照规定的内容不同,可以把法律分为( )。
A.实体法与程序法 B.根本法与普通法
C.一般法与特别法 D.国内法与国际法
2、作为人类社会中两种主要的行为规范,法与道德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法与道德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
A.产生方式 B.表现形式 C.调整范围 D.调整方式
3、我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在审计事务所工作的注册审计师,经认定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可以执行本法规定的业务,其资格认定和对其监督、指导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该规则属于( )。
A.确定性规则 B.委托性规则 C.准用性规则 D.参照性规则
4、法律行为的特点是( )。
A.法律性 B.社会性 C.意志性 D.强制性
5、我国《刑法》规定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这种解释属于( )。
A.字面解释 B.扩大解释 C.限制解释 D.学理解释
6、下列各项中属于秦代的法律形式的是( )。
A.律 B.“制”与“诏” C.程 D.法律答问
7、下列法律中含有“准五服制罪”制度内容的是( )。
A.《晋律》 B.《北齐律》 C.《北魏律·法例篇》 D.《陈律》
8、夏朝的五刑是指( )。
A.墨、劓、剕(刖)、宫、大辟 B.断手、刖、宫、大辟、劓
C.墨、醢、脯、宫、大辟 D.孥戮、炮烙、劓殄、大辟、剖心
9、关于汉文帝时期的刑法改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废除肉刑 B.减少死刑种类
C.规定了徒刑期限 D.颁布《箠令》
10、属于清朝会审制度的类型是( )。
A.秋审 B.大审 C.朝审 D.热审
11、宪法规范的特点包括( )。
A.宪法规范的政治性 B.宪法规范的组织性与限制性
C.宪法规范的最高性 D.宪法规范的非制裁性
12、按照宪法的表现形式,可以把宪法分为( )。
A.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 B.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C.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 D.规范宪法和名义宪法
1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是( )。
A.国务院法制办 B.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4、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的根本制度是( )。
A.社会主义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市场经济制度 D.民主集中制度
15、根据《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规定,有权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国家机关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D.国务院
16、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B.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造成一个危害结果的,构成共同犯罪
C.事前有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等事后帮助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D.根据共同犯罪能否任意形成,可以将共同犯罪分为任意的共同犯罪和必要的共同犯罪
17、建立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重要依据是( )。
A.犯罪对象 B.犯罪的同类客体 C.犯罪的一般客体 D.犯罪的直接客体
18.刑法领域中的免责条件和形式有( )。
A.时效免责 B.协议免责 C.自首、立功免责 D.不诉免责
19、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15周岁的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与丙( )。
A.构成共同犯罪 B.丙构成犯罪 C.以共同过失犯罪论处 D.甲单独构成犯罪
20、甲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钱时,发现前一位客户把银行卡忘在了机器里,立即对这张银行卡的密码作了修改并提取了5万元现金。甲的行为属于( )。
A.诈骗罪 B.信用卡诈骗罪 C.侵占罪 D.盗窃罪
2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 )。
A.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B.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不能辨认其行为的精神病人 D.不能完全辨认其行为的精神病人
22、意思表示瑕疵的情形包括( )。
A.真意保留 B.虚伪表示 C.欺诈 D.乘人之危
23、民法上善意取得的要件包括( )。
A.出让人构成无权处分 B.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是善意的
C.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 D.完成了法定的公示方法
24、生产者产品责任的抗辩事由包括( )。
A.未将产品投入流通 B.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C.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D.产品的缺陷是因销售者的过错引起的
25、在我国,侵权的民事责任( )。
A.均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B.均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C.不区别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D.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也有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法律实施
2三司推事
3.宪法修改
4.法制
5.《钦定宪法大纲》
三、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1、简述法律责任认定和归结的一般原则。
2、简述唐律的特点与历史地位。
3、简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与特点。
四、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论述犯罪故意
2.简述司法公正原则
一、不定项选择(每小题2分,共50分。下列四个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正确答案】A
【解析】按照规定的内容不同,法可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实体法是指以规定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或职权与职责为主要内容的法的总称,如民法、刑法等。程序法一般是规定以保障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的实现以及诉讼过程中带有程序性的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方面的法的总称,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
2、【正确答案】ABCD
【解析】作为两种不同的行为规范,法与道德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产生方式及表现形式不同。法通常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特定程序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规范的外在表现形式;道德是人们在社会生产和生活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无需特定的程序规则,道德一般没有规范的表现形式。②调整的范围不同。法旨在构建外在的社会秩序,因此主要致力于调整人们的外在行为,一般情况下不问及行为人的内心世界;而道德则要求行为人的外在行为与内心活动都符合道德的要求。③调整的方式不同。法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对受侵害的权利进行救济,对违背义务的行为进行制裁来保证法的实现;对违反道德的人进行的制裁不以国家强制力为支持,而是通过社会舆论保障实施。
3、【正确答案】D
【解析】按照法律规则中是否直接规定了某一行为规则的内容,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确定性规则是指直接而明确地规定某一行为规则的内容,无须援用其他立法文件加以说明的法律规则;委任性规则又称委托性规则,是指没有明确规定某一行为规则的具体内容,只是委任某一国家机关加以规定的法律规则;准用性规则是虽然没有直接规定某一行为规则的内容,但明确指出在这个问题上可以适用其他法律条文或法律文件中某一规定的规则。题中,《注册会计师法》将注册审计师的资格认定、监督、指导管理的办法委任国务院加以规定,属于委任性规则。
4、【正确答案】ABC
【解析】法律行为,是指人们在其意志控制下实施的受法律调整并能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法律行为是人们行为的一种,其特征主要表现在法律性、社会性和意志性三个方面。法律性是指法律行为是受法律调整的行为,即法律对这种行为有所规定,这种行为能够产生法律后果。社会性,指法律行为具有社会意义,会产生社会影响或社会效果。意志性,是指法律行为具有意志因素,法律行为是人们在其意志控制下实施的行为。
5、【正确答案】B
【解析】扩大解释又称扩充解释,是指对法律规范所作的广于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以充分实现立法原意。包括对象扩张、行为方式扩张、主体扩张等。本题中,我国《刑法》第341条(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这种解释就是扩大解释。
6、【正确答案】ABCD
【解析】秦代的法律形式多种多样,包括:①律,即经过一定程序制定的系统性的法律文件。②“制”与“诏”。这是秦代皇帝命令的名称。③程,是秦代关于劳动定额等确定额度的法规。④课,是秦代关于工作人员考核标准的法规。如秦墓竹简中有《牛羊课》。⑤式,是秦代关于某些专门工作的程序、原则及有关公文程式的法律文件。⑥法律答问,是秦代官吏在回答法律问题时对现行法律法令的阐释和补充。⑦廷行事,是秦代用来比照判案的成例。
7、【正确答案】AB
【解析】《晋律》与《北齐律》相继确立了“准五服制罪”的制度。服制是中国传统社会以丧服为标志,区分亲属的范围和等级的制度。按服制依亲属远近关系分为五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服制不但用以确定继承与赡养等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也是亲属相犯时确定刑罚轻重的依据。如斩衰亲服制最高,尊长犯卑幼减免处罚,卑幼犯尊长加重处罚。袒免亲为服外远亲,尊长犯卑幼处罚相对从重,卑幼犯尊长处罚相对从轻。依五服制罪成为传统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影响深远,直到明清。
8、【正确答案】A
【解析】夏代在长期的法律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诸如“不孝”“不友”“不用王命”“失天时”等一些比较稳定的罪名,同时也形成了以“五刑”为主要内容的比较成熟的刑罚体系。“五刑”,是指在中国早期社会中经常使用的五种刑罚,包括:①墨刑,又称黥刑,是在罪人面部或额头刺字,并染上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②劓刑,即割去受刑人的鼻子。劓刑较墨刑为重。③剕刑,也作刖刑,是砍去罪人足的重刑。与砍去手足相类似的还有砍去膝盖骨的膑刑。④宫刑,是破坏受刑人生殖器官的残酷刑罚。⑤大辟,是死刑的总称。在早期社会中,死刑的方法多种多样,统称为大辟。这五种刑罚由轻至重,构成了中国古代早期比较完备的刑罚体系。
9、【正确答案】A
【解析】西汉建立后汉文帝鉴于当时继续沿用秦代黥、劓、斩左右趾等肉刑,不利于政权的稳固,开始考虑改革肉刑问题,下令废除肉刑,把黥刑改为髡钳城旦舂;劓刑改为笞三百;斩左趾(砍左脚)改为笞五百;斩右趾改为弃市死刑。汉景帝继位后,对刑罚制度作了进一步改革,将文帝时劓刑的笞三百,改为笞二百;斩左趾的笞五百,改为笞三百。景帝中元六年,又降诏:“减笞三百为二百,笞二百为一百。”同年,景帝又颁布《箠令》,规定笞杖长五尺,面宽一寸,末端厚半寸,以竹板制成,削平竹节,以及行刑不得换人等。这使得刑制改革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10、【正确答案】ACD
【解析】在明代会审制度基础上,清代形成了比较规范的会审体制,其会审制度包括:①“九卿会审”,是指凡全国性重大案件,由六部尚书、大理寺卿、都察院左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等九个重要官员组成会审机构会同审理,并将审理结果报请皇帝裁决。“九卿会审”是从明代的“九卿圆审”发展而来的。②秋审,是清代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其审理的对象是全国上报的斩、绞监候案件。③朝审,是对刑部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绞、斩监候案件进行的复审。④热审,是清前期对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进行重审的制度,清中叶以后被废止。
11、【正确答案】ABC
【解析】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宪法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宪法规范是一种根本性的法律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相比具有自身的特点:①宪法规范的政治性;②宪法规范的组织性与限制性;③宪法规范的最高性;④宪法规范的稳定性与适应性;⑤宪法规范的制裁性。
12、【正确答案】A
【解析】宪法分类的发展受宪法实践发展的制约。从宪法的表现形式上,把宪法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具有统一宪法典表现形式的称之为成文宪法,没有统一宪法典表现形式的称之为不成文宪法。
13、【正确答案】CD
【解析】《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14、【正确答案】A
【解析】《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15、【正确答案】A
【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9条、《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44条规定,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6、【正确答案】ACD
【解析】A项,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其成立要件有:①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②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两人以上必须具有共同犯罪行为;③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具有共同犯罪故意。B项,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造成一个危害结果的,不构成共同犯罪。C项,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等事后帮助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事前有通谋的才可构成共同犯罪。D项,共同犯罪的形式是共同犯罪的形成、结构和共同犯罪人结合形式的总称。根据共同犯罪能否任意形成,可以将共同犯罪分为任意的共同犯罪和必要的共同犯罪。
17、【正确答案】B
【解析】我国刑法理论通常将犯罪客体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三类。其中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者某一方面。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我国现行刑法分则分十章将犯罪分为十类,基本依据即是犯罪的同类客体。
18、【正确答案】ACD
【解析】A项,我国法律上规定有追诉时效,超过追诉时效后行为人就可以不被追诉。B项,刑法责任属于公法责任,公法责任是不能由双方协议免责的。C项,《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以后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较重的,如果有立功表现,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项,我国刑法上规定有自诉案件,对于自诉案件受害人不起诉的也可以免责。
19、【正确答案】D
【解析】本案中,甲故意教唆未成年人乙杀丙,属于间接正犯,应当构成故意杀人罪;乙在杀人时由于不存在故意,因此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是根据刑法规定,由于乙并不满16岁,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20、【正确答案】D
【解析】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会被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察觉的方法,将财物取走。甲在他人未知的情况下获取他人5万元现金,构成盗窃罪。A项,甲占有现金不具有合法理由,不构成侵占罪。BC两项,自动提款机没有心理活动,故不构成欺诈,不成立诈骗罪;既然不构成欺诈,就更不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1、【正确答案】BD
【解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即只具有部分的民事行为能力,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受到一定限制。在我国,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进行。
22、【正确答案】ABCD
【解析】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否则构成意思表示瑕疵,不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意思表示的瑕疵具体有如下情形:①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包括真意保留、虚伪表示、错误、重大误解等;②意思表示不自由,包括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
23、【正确答案】ABCD
【解析】善意取得,是指在无处分权人转让其动产或不动产时,受让人取得该物时出于善意,就可以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①出让人构成无权处分;②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是善意的;③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④完成了法定的公示方法。
24、【正确答案】ABCD
【解析】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①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②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③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5、【正确答案】D
【解析】现代民法对一般侵权行为实行主观归责原则,又称过错责任原则;而对特殊侵权行为则实行客观归责原则,又称无过错责任原则或者严格责任原则。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答案】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包括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在法律调整系统中,法律制定是法律调整的起点和基础,法律实施是使所制定的抽象法律规范具体化,将法律要求的可能性变为现实性的过程。
2.【答案】三司推事是指唐代中央或地方发生重大案件时,由刑部侍郎、御史中丞、大理寺卿组成临时最高法庭审理的审判制度。当地方发生重案,则派大理评事、刑部员外郎以及监察御史,前往审理,被称为“三司使”
3.【答案】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杈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宪法规范中不符合宪法制定者利益或社会实际需要的内容而根据宪法所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加以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宪法创制活动。宪法修改形式有全面修改,部分修改(决议或宪法修正案)。宪法修改应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一般包括提案、审定、起草议决和公布等阶段。
4.【答案】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是不一样的。其一,狹义的法制,认为法制即法律制度。详细来说,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其二,广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其三,法制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系列活动过程。
5.【答案】清朝光绪三十四年八月初一日(1908年8月27日)中国晚清政府颁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共计23条,由"君上大权ˉ和“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构成。由宪政编査馆参照1889年由明治天皇颁布的《日本帝国宪法》制定,删去了日本宪法中限制君权的有关条款,充分体现了权统于朝廷"的立法旨意。彼时光绪帝因戊戌变法失败被幽禁在中南海灜台,所以是以慈禧以光绪帝的名义颁布。
三、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1、简述法律责任认定和归结的一般原则。
答:法律责任认定与归结是国家机关或其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因违法行为、违约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认定、追究、归结以及减缓和免除的活动。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而不能随意进行。根据现代法律精神和我国法律规定,认定和归结法律责任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
责任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
①作为一种否定性法律后果,法律责任的种类由法律预先规定;
②法律责任的性质、范围、程度、期限、方式等由法律预先规定;
③法律责任的追究主体、承担主体也需由法律预先规定。
(2)因果关系原则
在认定当事人有无法律责任时,首先必须确认因果联系。因果联系包括两个方面:
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即特定的物质性或非物质性损害结果(包括既成的结果和即成的结果)是不是由该行为引起的。
②心理活动和行为之间的因果联系,即违法者的行为是不是其思想支配肉体的结果。
(3)责任相当原则
责任相当原则是指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相适应,其基本含义是法律责任的大小、法律惩罚的轻重应与违法行为的轻重相适应,做到“罪责均衡”“罚当其罪”。其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法律责任的性质与违法行为的性质相适应;
②法律责任的种类和轻重与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相适应;
③法律责任的种类和轻重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相适应。
(4)责任公正原则
公正是归责的道德基础和价值基础。在归责问题上,公正原则的要求是多方面的,至少包括下列几项具体的原则:
①有责必究原则;
②责任平等原则,要求同样的违法行为应当适用同样的法律责任,不能因违法行为者的性别、民族等身份不同而区别对待;
③责任自负原则,其含义包括:
a.违法行为人应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
b.不能让没有违法行为的人承担法律责任,即反对株连或变相株连;
c.既要保证责任主体受到法律追究,也要保证无责任者不受法律追究,即做到不枉不纵。
2、简述唐律的特点与历史地位。
答:(1)唐律的特点
唐律是中国封建时代最具有代表性与典型性的封建法律,其主要特点有:
①“礼法合一”
唐代承袭和发展以往礼法并用的统治方法,把封建伦理道德的精神力量与政权法律统治力量紧密糅合在一起,法的强制力加强了礼的束缚作用,礼的约束力增加了法的威慑力量,从而构筑了严密的统治法网,有力维护了唐代统治。
②科条简要
唐代立法以科条简要、宽简适中为特点。以往秦汉法律向以繁杂著称,西汉武帝以后,因一事立一法,导致律令杂乱。西晋修律曾将773万余字的汉律令缩简为12多万字,立法作了重要变革。北齐律定为12篇949条,较前又有所进步。唐代沿袭隋制,实行精简、宽平的原则,定律12篇502条,并为后世所继承。
③语言精确、立法技术高超
唐律用语精炼明确,在立法技术上表现出高超的水平,如自首、化外人有犯、类推原则的确定都有充分表现。为防止官吏滥用比附,用精确的语言规定了在法无明文规定条件下,官吏故意与过失出入人罪的处理办法。在承袭前代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公、私罪和故意、过失的概念,并规定了恰当的量刑标准。
(2)唐律的历史地位
唐律不仅对本国,而且在世界法制史上也占有重要的地位:
①唐律是我国传统法典的楷模,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继往开来、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唐代承袭秦汉立法成果,吸收汉晋律学成就,使唐律表现出高度的成熟性。唐律因具有传统法律的典型性,故对宋元明清法律产生了深刻影响。
②作为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唐律影响超越国界,对亚洲诸国产生了重大影响。朝鲜《高丽律》篇章内容都取法于唐律,日本文武天皇制定《大宝律令》也以唐律为蓝本,越南李太尊时期颁布的《刑书》大都参用唐律。
3、简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与特点
答:(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拥有国家权力的我国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原则。民主集中制是一种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制度,是指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我国国家政权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②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在我国,不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的立法权,而且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整个国家机构中处于主导支配地位。
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组织结构上采取一院制。采取一院制的原因主要有:
a.我国的民族状况决定了应该采取一院制;
b.我国的历史传统决定了应该采取一院制;
c.精简机构和提高效率的要求决定了我国应该采取一院制。
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设有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经常性地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四、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正确答案】犯罪故意是我国刑法确定的罪过形式之一。我国《刑法》14条规定,犯罪故意,是在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习惯难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
犯罪故意的特征是:在意识上,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在意志因素上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抱着希望或放任的态度。根据意识和意志这两方面的不同情况,刑法理论将犯罪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射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只能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况中。一是行为人追求某一个犯罪目的而放任了另一个危害结果发生的情况。另一种是行为人追求一个非犯罪目的而放任了另一危害结果的发生。有超出行为人的预料,都不违背行为人的意愿。
二者的区别是:在意识方面,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的确定性认识有所不同。直接故意既可以包括认识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也可以包括认识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间接故意只能包括认识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不包括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在意志方面,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抱着希望发生的态度。间接故意为放任的态度。意志状态是区别这两种犯罪的主要标志从两种故意的发生看,直接故意直接存在于追求危害结果的犯罪行为中,具有直接追求性的特点。间接故意必须以追求其他某中目的的行为为前提,具有伴随性的特点。《刑法》14条第2款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一般来说,直接故意的社会危害性比间接故意要大一些。对直接故意犯罪的量刑会比间接故意犯罪重一些。当然,应当根据具体案情具体对待,也不是绝对的。
2.【正确答案】(1)司法公正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应坚持和体现公平和正义的原则。它包括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两个方面。(2)实体公正主要指裁判结果的公正,当事人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违法犯罪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3)程序公正主要指司法过程的公正,司法程序具有正当性,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受到公平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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