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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更学力申硕法学《宪法》考试大纲第六章 国家机构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21-07-15 13:28:10

  第六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国家机构概述

  一、 国家机构的概念

  国家机构的概念。国家机构的本质决定于国家的本质。

  二、 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第二节 国家权力机关

  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职权、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

  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职权、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

  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委员会

  全国人大的委员会可以分为常设性委员会和临时性委员会(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与义务。执行代表职务的主要保障措施。

  五、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大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职权、会议制度、委员会。

  六、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职权、会议制度。

  七、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八、 法律、地方性法规

  九、 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权行使的方式

  第三节 国家主席

  一、 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

  二、 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

  三、 国家主席的职权

  第四节 国家行政机关

  一、 国务院

  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领导体制、职权、机构设置。

  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职权、领导制度、所属各工作部门、派出机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三、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第五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一、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26 / 87

  二、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领导制度和任期

  第六节 监察委员会

  一、监察委员会的性质、组成、领导体制、工作原则和职权

  二、监察委员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一、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组织、审判工作原则和制度。

  二、 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组织体系和领导体制、职权、工作的基本原则。

  三、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关系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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