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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对于(硕士、博士)开题报告都有哪些规定呢?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8-10-12 13:59:28
  只要是同等学力申硕研修班的学生想要拿到硕士、博士学位,就必须要撰写学位论文。那么,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对于(硕士、博士)开题报告都有哪些规定呢?

  一、 硕士生的开题报告

  1、 由指导教师牵头组成专家组(至少3人),负责进行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开题工作。论文开题报告必须组织论证会,对研究生论文撰写的可行性(包括选题、文献资料、研究方法等)进行认真论证。论证会要作详细记录。

  2、 硕士生开题论证会一般安排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3学期的11、12月份进行。论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应提前一个星期向院科研与科研办公室报备,以便检查。论证会结束两周内,将《论文开题报告》和会议记录,交院科研与科研办公室。

  3、 开题报告未通过者,要在2个月内重新组织论证会。

  二、博士生的开题报告

  1、由指导教师牵头组成专家组(至少3人),负责进行博士生的论文开题工作。论文开题报告必须组织论证会。根据学生选题的实际情况,鼓励邀请校外的同行专家参加开题,对研究生论文撰写的可行性(包括选题、文献资料、研究方法等)进行认真论证。论证会要作详细记录。

  2、博士生开题论证会一般在第5学期的11、12月份进行。论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应提前一个星期向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报备,以便检查。论证会结束后两周内,将《论文开题报告》和会议记录提交至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3、 开题报告未通过者,要在2个月内重新组织论证会。

  以上就是关于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研究生(硕士、博士)开题报告的规定,如果大家对考试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去我们的官网上找客服老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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