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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关于组织推荐申报国家科技部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8-01-03 09:31:36

  【导读】重庆工商大学关于组织推荐申报国家科技部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通知已经发布,校内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市科委《关于开展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组织推荐申报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将支持四类: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二、申报条件

  1.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2年以上(2016年3月9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3.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16年3月9日前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创业项目符合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4.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含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研发机构)或科技园区。申报单位要有好的人才工作基础,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大、政策突破性强,具有明确的改革思路和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鼓励申报单位选择具有鲜明特色和示范带动意义的内设机构或非法人机构作为示范基地建设单位。

  ——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应在相关科技领域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在科技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管理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在培养拔尖和青年人才、产学研联合培养人才、人才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具有典型经验与做法,形成富有特色、取得初步成效的人才培养模式。

  ——申报单位为科技园区的,应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成效突出;建立为创业人才服务的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和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培养、激励等方面建立良好机制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推荐名额

  市科委对依托单位施行限额申报,其中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不超过3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不超过1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不超过1个,超名额不予受理。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名额不限。

  四、申报及推荐要求

  1. 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2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除外)和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不再申报。

  2. 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1个类别项目。

  3. 已入选的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高校和院所可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科技园区和产业开发区可推荐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4. 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申报。学校将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自荐和民主推荐、专家评议、内部公示、学校审批等程序,择优提出推荐人选,确保人选质量。

  五、申报安排

  1. 该计划实行网上统一申报、推荐。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步骤一:登陆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用户注册→选择左侧“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点击“推荐表”→填写相应推荐表 →提交至依托单位生成电子文档。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1月5日。

  步骤二:登录重庆市科技人才库→点击“进入人才申报”→填写简要信息、上传电子文档→提交申报单位→单位审核后提交市科委。未在人才库注册的申报人需在人才库系统中注册,已在人才库注册的申报人需完善相关人才信息,并通过单位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项目申报。重庆市科技人才库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1月5日―2018年1月30日。

  2.请校内各单位于2018年1月9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初稿(一式三份)、附件(一份)及汇总表(一份)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报送科技处(厚德楼7010办公室),预期不予受理。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择优遴选,学校最终确定推荐对象后,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上报市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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