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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7-12-28 16:51:39

  【导读】福建农林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已经发布,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和构建多样化的选拔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农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专业

  我院农业资源与环境博士学位授权点可招收硕博连读生。

  二、招收对象及条件

  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作为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记录;学习态度端正,学风正派。

  (二)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已修的硕士课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英语国家六级考试达425分及以上,且中期考核排名进入该学科(专业)前60%。

  (四)科研要求,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公开以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发表所学专业领域S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原则上导师应为通讯作者或者作者之一;论文应以福建农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发表所学专业领域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申请者为第一作者,原则上导师应为通讯作者或者作者之一;论文应以福建农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3.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及以上,专利权人为福建农林大学。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目前尚无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但预申请的博士生导师愿意接收,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面试考核(15分钟PPT汇报科研进展情况,并现场专家询疑),根据专家评分,按照成绩高低排名,达到考核要求的可以推荐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在学期间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重大项目者可优先参加选拔。

  三、申请要求

  (一)申请者导师同意本人参加硕博连读选拔。

  (二)报考时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三)定向生申请者须经原单位同意。

  四、招生导师条件

  (一)拟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必须是已经列入当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

  (二)拟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应有重大或重要的科研项目及足够的科研经费。

  五、报名时间、程序及选拔方式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福建农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经本人导师同意后,于2018年1月4日前提交学院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和对申请者进行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考核,同时征求拟报考的博士阶段指导教师的意见,经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提交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选拔。

  (二)1月5日,属于招收对象及条件符合第(四)款第4条的,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面试考核,经学院审核通过,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考核。

  (三)报考前申请者应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符合招生体检标准。

  (四)参加当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并达到当年博士招生条件和分数线,方能录取。达到学校规定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按照学校申请-考核制博士生选拔办法参加选拔。

  (五)提交材料

  学生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夹在一起,包括:

  1、《福建农林大学硕博研究生申请表》。

  2、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加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原件1份。

  4、英语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专家推荐信2份(报考时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6、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7、《福建农林大学2018年硕博连读生报考资格申请审核情况表》电子版发送至35410948@qq.com。

  六、培养与管理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录取后,列入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

  (二)硕博连读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出现违反校规校纪、不遵守学术道德等行为,学校将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三)对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管理,前两学年按同年级硕士研究生对待;通过选拔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从第三学年起列入当年的博士生招生计划,转入博士生学籍管理,享受博士生各类待遇,同时导师培养业务费也按指导博士生的标准拨付。

  (四)硕博连读研究生毕业一般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不能申请硕士学位;对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参加博士生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仍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

  (五)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若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其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学术水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福建农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执行。

  本办法由资源与环境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就是福建农林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的全部内容,更多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信息关注在职研究生考试网(www.duya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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