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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7-12-06 10:04:37
  【导读】华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博士招生按照《华东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 2018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华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8日—2018年2月28日。届时考生可登录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3、网上缴费

  考生需缴纳报考费250元/人次;缴费时间为2018年3月2日—2018年3月9日;缴费网址将在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上另行通知。

  未按时缴纳报考费者,网上报名无效;已网上缴费,但未参加考核者(含未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所缴报考费概不退还。

  4、注意事项:

  (1)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和定向两种。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华东理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考生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

  (2)我院招收的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研究生人数(即报考类别为定向)原则上不得超过学院博士招生总人数的5%。考生报考时请自主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委培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3)在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资格,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符合《华东理工大学 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9日前(注:2月9日—3月4日放假期间不收取材料)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下材料(邮寄地址见后):

  1、《华东理工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后打印1份并签字);

  2、体格检查表1份(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有效期为2017年12月-2018年2月,体检通知及表格见);

  3、与报考学科领域相关的2位正高级专家的推荐信(专家推荐信格式见);

  4、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5、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

  (2)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考生的最后学历学位如果是境外获得的,必须先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1份;

  注意:无法直接在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请提前两个月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完成认证后,请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认证办法详见。

  6、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7、硕士学位论文1份(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内容);

  8、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各1份,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个人陈述1份(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10、在校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11、五年内外语成绩证明的复印件1份;

  1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表等材料;

  13、外语能力等级证书;

  14、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有的专业基础知识;

  考生需将上述材料(4-11)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上目录,其中材料1-3需单独分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材料快递至:

  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综合二楼211室 王芳芳收 邮编:200237电话:021-64252399。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按放弃处理。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不得伪造申请材料。

  另请将全部材料(除材料7硕士论文外)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申请人姓名+申请材料+申请导师姓名.pdf”;将材料7硕士论文全文或摘要目录转化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申请人姓名+硕士论文+申请导师姓名.pdf”,并填写附件1表格后发到wff@ecust.edu.cn。证书、证件、成绩单、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邮件附件总大小不超过10M。如因附件过大导致邮件丢失责任自负。

  四、考核流程

  1、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学位分委员会主任、导师组组长、导师代表、纪律检查委员等组成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博士生录取工作。

  2、学院成立由导师组长组成的资格预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核。

  3、学院成立资格审查专家组,对通过预审核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下一阶段的考核者。

  4、学院设立“综合考核专家组”(至少5名教授组成,其中2/3以上为博导),进行综合阶段面试考核。

  五、考核方案

  (一)外语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时间为:2018年4月14日,考生网报时须选择是否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外语水平考核可免试。

  英语:

  (1)六级≥425分

  (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分

  (3)雅思≥6分或新托福≥80分或新GRE≥1300分

  (4)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全日制学习一年以上(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小语种:仅限我校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合格证书或成绩单。

  外语成绩证明五年内有效(2013年1月1日之后的成绩)。

  外语成绩证明超出五年有效期的考生,或不符合外语免考条件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并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外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资格审核

  学院博士生资格审核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一定的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资格审查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

  专家组审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如下: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已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相关的因素。

  (三)综合考核

  由学院设立“综合考核专家组”(至少5名教授组成,其中2/3以上为博导),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每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专业基础(100分):考生自我介绍,内容包括:教育背景,攻读硕士期间成绩及科研情况、取得的学术成果或工作期间的研究工作等,博士研究设想和计划等。报告时间约15分钟(PPT)。

  2、专业综合(100分):面试小组就考生申请阶段提交的材料和现场所作的科研工作报告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依据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等进行打分。时间约10分钟。

  3、综合能力(100分):包括专业英语、人文素质、交流表达、沟通能力等对学生综合能力进行评价。时间约5分钟。

  综合考核拟定于2018年5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博士研究生复试面试的PPT汇报的基本要求:

  1、内容

  (1)个人简历(经历)介绍(中英文PPT,英文介绍);

  (2)攻读硕士学位或工作期间的研究工作,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情况及学术成果。(中英文PPT ,英文介绍)

  (3)博士研究设想和计划,包括研究计划的意义、研究内容和基本方案,要体现出研究的前沿性、创新性和科学性。其中必须包括一定量的文献综述总结。(中文PPT ,中文介绍)

  2、时间

  PPT汇报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四)政治理论考试

  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政治理论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博士名额

  我院公布的招生目录上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的人数,包括直接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和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采取“申请-考核”制)。因教育部将于2018年3月下达招生规模,我院将于3月下旬根据已招收的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人数结合实际下达的名额确定“申请—考核”制名额,并在综合考核之前向考生公布。

  七、录取办法

  参照《华东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院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并结合学院招生名额择优录取。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统筹招生,按综合成绩排序后,经领导小组讨论审核后,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

  以上就是关于华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的全部内容,更多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信息关注在职研究生考试网(www.duya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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