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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关于建工学院招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7-11-22 15:21:56
  【导读】兼职辅导员是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力量。根据《浙江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党委发[2006]53号)以及《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浙大组〔2010〕14号),结合我院研究生思政管理工作需要,拟招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若干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学院在读品学兼优的硕士生、博士生。

  二、聘任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以及学校的稳定,原则上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一定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调研的能力,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熟悉兼职辅导员工作者优先考虑;

  4.每周定期值班并负责组织相关工作的开展与完成;

  5.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须经导师同意,能够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关系,善于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学生工作,确保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三、岗位分工及具体要求

  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在学院分管领导和专职辅导员的指导下,分别兼任学院研究生事务中心办公室、就业部、发展部、组织部、宣传部、团建部、考评部、迎新部、实践部、科创部等部门部长职务,协助学院共同做好研究生管理服务工作。具体岗位职责及要求如下:
 

  四、聘任方法

  1.请有意报名的同学下载并填写《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申请表》和《兼职辅导员应聘汇总表》,于2017年11月26日17点前将《兼职辅导员应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cceayanjiusheng@163.com,逾期不再受理。《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申请表》纸质版请11月27日17点前交至安中楼A345金立乔老师处。

  2.兼职辅导员的聘任期为1年(2017.12-2018.12),特殊原因需提前离任者或延聘者,须经学院主管领导研究批准。

  3. 兼职辅导员选聘采取报名审核、笔试、面试及综合考察相结合的形式,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相关政策

  新录用人员将在学院官网公示,按照学校兼职辅导员标准进行管理和聘任津贴发放,享受学院评奖评优相关加分政策。

  学院联系人:金立乔老师,电话:0571-88206426

  以上就是浙江大学关于建工学院招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的有关介绍,更多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信息关注在职研究生考试网(www.duya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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