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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7-11-09 10:10:09

  湖南商学院各研究生开课单位:

  为规范研究生日常教学秩序,加强研究生教学质量监管,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第10周-11周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24日(第10周至第11周)。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课程课堂教学情况。检查教师是否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授课,检查研究生到课情况、课堂学习情况及课堂教学质量等。

  2.教学管理与规范情况。检查教学秩序、教师调课、学生上课请假情况是否按程序要求等。

  3.教学材料的归档情况。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程考试成绩、试卷或论文等相关材料的归档情况;研究生培养过程材料完成情况:包括研究生培养计划、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材料,实践环节考核学分认定、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等材料的完备性和规范性等。

  三、检查方式

  采取二级单位自查和研究生院抽查相结合方式。

  四、工作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是一项常规性的教学管理工作,是规范和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促进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请各研究生开课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工作布置与安排,确保工作实效。

  2.开课单位要组织听1~2次本单位教师主讲的研究生课程,深入课堂了解本单位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并填写《湖南商学院研究生课程听课记录表》(附件1)。

  3.组织检查本单位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并填写《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检查表》(附件2)

  4.发放《研究生上课考勤表》(附件3),组织本单位任课教师对第10周至11周研究生上课情况进行考勤。

  5.组织召开教师、研究生座谈会,全面了解本单位研究生教学情况。听取任课教师、研究生对课程设置、课程教学、教学与培养改革、教学与培养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填报《研究生教学座谈会记录表》(附件4)。

  6.各单位要对检查中发现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针对性地解决方案与改进思路,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见附件5)报研究生院。

  五、材料提交

  请相关学院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1.检查总结;

  2.相关检查表格复印件:第10-11周研究生课程听课记录表(附件1)、第10-11周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检查表(附件2)、第10-11周研究生上课考勤表(附件3)、研究生教学座谈会记录表(附件4)。原件留学院存档。

  检查总结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xwb1003@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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