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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关于组织2017级研究生新生核查学信网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7-11-02 11:37:58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45号)的要求,华侨大学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并已按省考试院新生录取数据复查合格的新生名单上报教育部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目前,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已对学生本人开放网上信息查询,请各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指导和督促2017级研究生新生在学信网上查询本人学籍注册结果,并对自己的学籍电子注册信息进行确认。经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并通过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的学生,方具备我校学籍。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查对象

  2017年9月新入学的所有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外国留学研究生)。

  二、核查时间

  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7日。

  三、核查内容

  1.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实名注册进行学籍自查。

  2.新生登录学信网核查学籍信息流程(见附件1)。

  3.核查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结果反馈

  (1)信息无误

  学信网上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无误,学生不做任何操作,直接退出登录即完成核对工作,系统将自动记录为已核对,新生正式取得学籍。建议学生在学期间不要修改姓名、民族等重要信息,以免发生不能在学信网修改而造成数据错误,进而影响在学、毕业及就业数据的现象。

  (2)信息有误

  若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有误,应及时向研究生院反映并提供符合规定的申请及证明材料。其中,公民身份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有误者,须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申请变更,并上传身份证(须正反面)、户口簿、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户籍证明、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等)、录取花名册的电子扫描件等,提交导师、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审批。研究生院将根据证明材料调查甄别,并报福建省教育厅审批处理。学籍信息变更审批通过后,研究生在系统上打印《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确认)表》(见附件2),加盖培养单位公章,连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户籍证明、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等)、录取花名册复印件等,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注意事项

  1.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是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电子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事关研究生个人的切身利益,务必重视。

  2.每位新生务必认真注册查询,牢记账号和密码(终生可用),如不注册、不查询,出现无学籍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3.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中,原“考生号”为15位,学信网统一升级为16位,即在原考生号前5位院校代码后加数码“1”,其余数字与原考生号一致,该数据为录取数据不可改动。

  4.各培养单位应确保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查率达到100%。

  5.福建省教育厅将通报各校新生学籍自查进度,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对各培养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22693685(泉州校区)

  0592-6161271(厦门校区)

  附件: 新生核查学信网学籍信息附件1、2.doc

  1.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查流程

  2.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确认)表

  研 究 生 院

  2017年10月31

  以上就是关于华侨大学关于组织2017级研究生新生核查学信网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通知的简单介绍,更多信息请浏览读研网(www.duyan.com.cn),如果学员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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