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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关于2016年和2017年立项的优博培育计划项目和创新资助项目报销的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7-10-25 09:33:13

  华中师范大学各相关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按照相关工作安排,根据学校财务规定,现启动2016年和2017年立项的优博培育计划项目和创新资助项目的财务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说明如下:

  1.2016年项目结项后才能据实报销。报销时间为10月24日至11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未执行经费归零。

  2.2017年起,立项项目经费全部根据实际科研支出报销。不再直接穿盘。2017年立项项目需在12月底以前执行一半的项目经费。未结项以前最多只能报销项目总经费的80%,最晚于2018年5月底完成结项,报销剩余经费。

  3.各学院设立报销联络员(附件),负责联络项目人、收集报销票据(每位报销人事先将票据按照财务要求张贴并签字),并于每月第一和第三周的周一,集中送到研究生院313室签字盖章。

  4.财务预约权限人为各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负责为联络员集中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票据进行预约报销。

  5.项目经费的用途主要为:设备费(不得购置大型仪器设备)、材料费(资料建设费)、测试化验加工数据采集费、差旅费(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及(含出差补助)、市内交通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不高于总经费的5%)、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不高于总经费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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