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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7-10-23 13:32:20
  【导读】江苏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硕博连读招收”、“ 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2018年我校博士招生全面施行“申请-考核”制,根据《江苏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江大校〔2017〕18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硕博连读招收”、“ 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7年10月25日至11月20日,符合条件考生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硕博连读招收”选择“硕博连读”、“ 优秀导师自主招收”选择“其他”),并于11月13日至20日向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缴纳报名费200元,提交招生简章中规定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2017年10底之前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2018年博士生招生简章要求,制订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该包括招生计划、导师招生人数限额、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考生咨询及申述渠道等,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本学院网站对外发布。

  三、2017年11月27日前,由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专业背景评估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确定考生推荐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考生基本信息、取得硕士学位时间、报考类别、报考导师、科研成果支撑材料(目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见附件一)。

  四、2017年11月28日前,各学院将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安排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2017年12月4日前,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对推荐考生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PPT汇报、答辩等形式,并给出得分(百分制),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考核意见进行审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拟录取考生超过招生总计划5%时,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投票表决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校与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签订培养协议(见附件二)。

  以上就是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全部内容,更多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信息关注在职研究生考试网(www.duya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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