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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在专项突出研究生中开展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7-10-14 15:06:11

  【导读】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在专项突出研究生中开展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为鼓励广大研究生成长成才,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现决定选拔在博士生思政助管工作、社会工作、科技创新、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授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在博士生思政助管工作、社会工作、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的并具有奖学金评比资格的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MBA、MPA、MEM等培养类型学生,不含2017级新生);

  2、硕博连读研究生通过考核转入博士阶段的第一年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之后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直博生第二年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之后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

  二、参评条件

  本奖学金参评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强的政治鉴别力;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参评人必须获得过“校优秀研究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或“研究生单项奖”三类称号其中至少一项。各方面具体条件如下:

  1、博士生思政助管方面

  (1)本方面奖学金主要面向2016-2017学年担任博士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助管的博士研究生;

  (2)在博士生思政助管工作中,与研究生辅导员配合密切,与研究生导师沟通顺畅,工作思路清晰,理解深刻,积极努力,认真负责,学生评价高,工作成效显著。

  2、社会工作方面

  (1)本方面奖学金主要面向在各级学联、研究生会、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自管会、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班级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不含各类学生助管、学生助教、学生助理、学生辅导员等),并积极参与各类研究生团学工作和其它研究生学生工作且有突出组织表现的研究生;

  (2)所组织或者参与的活动在师生之间产生积极的影响,对我校研究生团学工作和其它研究生学生工作的组织或发展起到主导作用者,优先考虑。

  3、科技创新方面

  (1)本方面奖学金主要考查非学术论文类、非专利类成果,主要面向在各类创新创业类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2)在我校研究生院组织参与的各类国家级或省级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优先考虑。目前各类竞赛主要有:“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国研究生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全国研究生移动终端应用设计创新大赛、中国研究生未来飞行器创新大赛、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石油工程设计大赛、中国研究生石油装备创新设计大赛、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中国MPAcc学生案例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四项大赛。

  (3)对我校研究生创新创业工作的发展起到引领或引导作用者,优先考虑。

  4、文体活动方面

  (1)本方面奖学金主要面向在各类正规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或工作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

  (2)在我校组织参与的各类文体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对我校研究生文体活动工作的发展起到引领或引导作用者,优先考虑。

  5、社会实践方面

  (1)本方面奖学金主要面向在各类社会实践和社会志愿服务(不含工作、实习、学习)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

  (2)积极参与我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实践者,优先考虑。主要包括研究生寒暑期社会实践、“志愿者工作”、“走进名企”系列实践、“创新创业行”系列实践、义务献血、研究生支教、研究生社会挂职等实践志愿活动;

  (3)所参与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内外产生广泛影响者,在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中得到重大表彰者,对我校研究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的发展起到引领或引导作用者等,优先考虑。

  三、特殊说明

  1、本奖学金不可与其他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兼得。

  2、不同研究生培养阶段至多可获得一次本奖学金,即硕士阶段至多一次,博士阶段至多一次;但整个在校学习阶段不可获得同一方面的本奖学金两次(含)以上,如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可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都获得同一方面的本奖学金,可获得不同方面的本奖学金。

  四、评比流程

  1、申报阶段:10月12日—10月14日

  参评同学按附件内容,填写《专项突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附带个人获得“校优秀研究生”、“校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单项奖”的资格证明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各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各学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对报名同学进行资格审核筛选,按学校要求的推荐名额统一将《审批表》与各类电子版材料于10月14日16点前发送至邮箱:yangongchu@dlut.edu.cn;

  2、评审公示阶段:10月15日—10月20日

  研究生工作处将组织答辩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评人需准备PPT陈述汇报,答辩方式为3分钟展示和2分钟问答,研究生工作处将组织评委老师进行投票评选,并公示结果。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84708336

  以上就是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在专项突出研究生中开展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具体内容,更多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信息关注在职研究生考试网(www.duya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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