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条件中的中A、B、C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
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
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推免生 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资格的高等学校,可以按规定数量和办法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直接申请参加相关招生单位的复试。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截止当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接收推免生单位应及时为推免生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