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方案
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国际商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国际商务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国际商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国际商务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
二、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简称MIB。
三、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适应经济全球化需要,培养胜任在涉外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从事国际商务经营运作与管理工作,具备良好的 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通晓现代商务基础理论,具备完善的国际商务知识、国际商务分析与决策能力,熟练掌握现代国际商务实践技能,具有较高的外语水 平和较强的跨文化交流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商务专门人才。
四、国际商务硕士的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国际商务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五、国际商务硕士培养过程须突出国际商务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六、国际商务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重视吸收来自国际商务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参与课程设计、专业课程教学和实习实践,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七、学位论文须与国际商务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国际商务及相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国际商务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类型可以是理论与政策研 究、国际商务案例分析、国际市场调研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等多种形式。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国际商务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 职务的专家。
八、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国际商务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
九、积极推进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与国际商务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十、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一、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七、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培养方案
1、学位论文须与国际商务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国际商务及相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国际商务实际问题的 能力。论文类型可以是理论与政策研究、国际商务案例分析、国际市场调研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等多种形式。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 须有国际商务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2、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国际商务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
3、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4、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就业方向
跨国经营管理人员、国际商务营销人员、国际投资管理人员、国际经济法律人员、国际商务谈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