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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在职研究生录取原则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8-01-13 10:32:22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 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录取优先顺序为:第一志愿、院内调剂、校内调剂、校外调剂,同一优先级按 总成绩(初试+复试)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现为或原为委培或定向,拟报考定向就业、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或服务单位 的同意,否则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诚信状况是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 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 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 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学院研究生科发放,其中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新生由学院研究生科发放调档函,个人档案必 须在 2018 年 9 月 1 日前调入学院,录取类别为定向(除强军计划外)的新生必须在 2018 年 9 月 1 日前将定向协议 书(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资料下载”)交研究生院报到验证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按照教育部要求,凡是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教育部学历(学籍) 认证书(网址:yz.chsi.com.cn),否则不予录取。学历(学籍)认证书电子版可发送邮件至 yzb@uestc.edu.cn, 纸质版可发送传真至 028-61830153-115,电子版或纸质版任选一种发送即可。

  以上就是关于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在职研究生录取原则的简单介绍,更多信息请浏览读研网(www.duyan.com.cn),如果学员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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