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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作曲系复试及拟录取办法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7-12-14 10:35:27

  【导读】中央音乐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作曲系复试及拟录取办法总共分为三个步骤:入复试方案、复试成绩要求 及计算方法、拟录取办法。

  最近,中央音乐学院为了能使更多的人来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特此,公布了作曲系复试及拟录取办法,以考生参考。

  一、中央音乐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复试方案:

  1. 政治(100 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2. 外语(100 分制):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3. 业务课一(150 分制):

  (1)作曲、配器、复调、和声、作品分析、视唱练耳、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律学、戏曲作曲,各方向业务 课一均为主科笔试,不低于 120 分。

  (2)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录音艺术方向业务课一即中西音乐史,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4. 业务课二即技术(150 分制):不低于 90 分;

  (1)作曲、配器、复调、和声、作品分析、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技术理论方向业务课二包含音乐基础理论四项, 每项成绩占 25%。

  (2)视唱练耳、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律学、音乐录音艺术方向业务课二即和声(占 50%)、作品分析(占 50%)。

  (3)戏曲作曲方向业务课二即作曲(占 40%)、复调(占 30%)、配器(占 30%)。 5. 初试总分(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之和):不低于当年国家分数线; 6. 在达到上述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参照“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按初试总分高低排名,作曲、配器、复调、 和声、作品分析、视唱练耳、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律学、戏曲作曲约按 1:1.3 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电子音 乐作曲、电子音乐技术理论约按 1:2 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音乐录音艺术方向约按 1:3 比例确定入复试名单。若最后 一名总分并列,则并列者全部进入复试。

  二、中央音乐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成绩要求 及计算方法:

  复试总分(100 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 作曲、配器、复调、和声、作品分析、视唱练耳、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律学、戏曲作曲,各方向面试(占 90%)与中西音乐史(占 10%)分数之和。

       2.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技术理论方向的复试总分为主科(占 90%)与面试(占 10%)之和;其中,主科成绩不得 低于 80 分。

  3. 音乐录音艺术的复试总分为主科(占 90%)与面试(占 10%)之和;其中,主科包含笔试和上机操作两方面,各占 50%,主科成绩不得低于 80 分。

  三、中央音乐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拟录取办法

  1. 总成绩(100 分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作曲、配器、复调、和声、作品分析、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律学、戏曲作曲方向,初试总分(折算为 100 分制)×0.9+复试总分×0.1。

  (2)视唱练耳方向,初试总分(折算为 100 分制)×0.5+复试总分×0.5。

  (3)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录音艺术方向,初试总分(折算为 100 制分)×0.5+复试总分×0.5。

  2. 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3. 若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作曲、配器、复调、和声、作品分析、视唱练耳、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律学、戏曲作曲各方向并列者以初试主科笔试成绩排名;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技术理论方向并列者以复试主科成绩排名;音乐录音艺术方向并列者以复试主科成绩排名。

  特别说明:通过初试且需要加试的考生,若加试科目未达到合格要求(60 分),则不得进入复试。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就是中央音乐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作曲系复试及拟录取办法相关内容,如果考生对考试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去我们的官网上找客服老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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