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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关于选派第六期研究生赴台湾师范大学(18年)进行研习交流的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7-11-01 11:24:32

  【导读】上海师范大学关于选派第六期研究生赴台湾师范大学(18年)进行研习交流的通知已经发布,现面向我校在读研究生,进行第六期研究生赴台湾师范大学研习交流项目(18年)的遴选工作。

  一、项目描述

  本次研习交流项目包括在台湾师范大学听课和到台湾的中学实习两部分内容,时间为3个月。研习课程聚焦台湾基础教育的开展情况、教育理念、教学改革等方面内容。中学实习活动的安排贯穿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等各环节。旨在提升研究生从事基础教育的技能,并通过理论和实践的锻炼,在教育研究中有所创新。

  二、遴选对象

  本项目遴选对象主要包括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研究生;或本科阶段为师范专业毕业;或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有志于毕业后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研究生。

  要求具备的学科背景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物理、音乐、美术。本次遴选主要在一年级教育硕士研究生(二年制)和二年级研究生(三年制)中进行。

  三、遴选要求

  1、品学兼优;

  2、具有较扎实的基础教育功底;

  3、具有一定的英语交流能力;

  4、具有良好人际沟通、团队合作的能力;

  5、派出时已经基本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要求,征得导师同意。

  四、活动安排

  1、费用安排:学校支付研习交流研究生在台湾师范大学的教学、实习活动的讲课费用、实习指导费用、学杂费。学生承担台师大校内部分住宿费用、往返机票,以及在台湾的交通和生活费用等。

  2、时间安排:2018年3月初-6月。

  3、名额安排: 24名。初定语文数学英语 10人;物理化学生物 6人; 历史地理 4人; 音乐美术4人。

  4、研习评价:研习交流结束时,根据台湾师范大学反馈的鉴定情况,如果合格,可折抵实践或实习学分;如果不合格,需延长学习时间1学期。

  五、遴选安排

  1、研究生如实填写附件表格,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导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相关证明复印件包括:

  1) 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2) 教师资格证书

  3) 英语等级证书

  4) 研究生在读期间各类获奖证书

  2、学院集体研究,对研究生综合素质进行排序,由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统一报送研究生院(部)。

  3、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3日。逾期不补。

  4、面试日期:另行通知。

  5、咨询联系人: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或教务员。研究生院咨询电话64322290陆老师。

  六、以上安排最终解释权归研究生院(部)。

  注: 为研究生同学更好地了解本次研习项目, 研究生院将于11月8日(周三)中午12:30 在一教219召开项目说明会,请有兴趣的同学踊跃参加。

  以上就是关于上海师范大学关于选派第六期研究生赴台湾师范大学(18年)进行研习交流的通知的全部内容,更多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信息关注在职研究生考试网(www.duya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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