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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地区2018年研究生考试加分政策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7-09-15 13:26:51

  2017年9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官方微信发布信息,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出台,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已确定。根据加分政策,如下考生符合加分条件。

  据介绍,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如果符合上述加分政策,在参加完初试并取得复试资格后,按要求向招生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指出,各地和各招生单位严格执行上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以上就是关于内蒙古地区2018年研究生考试加分政策的简单介绍,更多信息请浏览读研网(www.duyan.com.cn),如果学员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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