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首页>国家政策>正文

研究生招生制度的发展历程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7-06-20 15:36:25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研究生招生制度的发展变革历程与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变革息息相关,其间也伴随着中国研究生教育制度应对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实践探索,伴随着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不懈努力。

  回顾60多年来我国研究生招生发展改革历程,先后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后的创制与探索期、改革开放初期的恢复改革期、20世纪末的稳步发展期、21世纪初的快速发展期以及当前的深化改革和内涵发展期。

  1950年5月,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暂行规程》,其中明确规定“大学应当设立培养研究生教育的组织机构”。同年,颁布《关于高等学校1950年度暑期招考新生的规定》,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研究生招生文件,也是我国研究生教育招生制度的起源。此后,中央政府先后颁布《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暂行办法(草案)》(1953年)、《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条例(草案)》(1963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培养学校、生源要求、学习年限和培养目标加以明确,强调研究生教育要“自力更生培养我国高质量的高层次人才”,明确了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两阶段关系。但是好景不长,因文化大革命我国研究生招生从1966年开始停止,直至1977年恢复,中断达12年之久。

  1978年以后,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旨在尽快恢复研究生招生制度的条例及办法,也是在这个时期奠定了我国今后研究生招生制度的基本框架。最具代表性的是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颁布实施,明确了学位制度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标志着我国学位制度的正式建立。1981年,我国正式开始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恢复与完善逐步深入到招生的各个环节,招生规模稳步增长,招生类型和形式逐渐多样,后续沿用多年的以统考、推荐免试、单独考试为主的招生选拔方式得以确立,以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为主的录取培养方式也是在这个时期形成。这一时期,北京市的研究生招生工作与全国一样,在不断摸索实践中逐步得到恢复和完善。

  这一时期各大在职研究生高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组织报名、考试到录取,建立起了一整套办法,努力推动招生制度规范化。由此奠定了后来研究生招生考试“试评卷制度”的基础等。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去我们官网上咨询。

免费领取备考试听课

(已有400人领取)

热门简章

更多>>

学制: 3年 学费: 69000

上课地点: 陕西 授课方式:面授班

学制: 1年 学费: 16000

上课地点: 深圳 授课方式:网络班/面授班

北京中知易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5056911号-31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华成大厦4层405

咨询热线:400-1069-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