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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新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6-10-21 10:56:09

2016年9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做出了重新的界定。下面在职研究生考试网的老师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1、如何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如何下达研究生招生计划?

从2017年起,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和下达全国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所下达计划内(国家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除外),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社会需求和培养能力自主安排已有学位授权点招生规模。

3、是否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招考方式?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取消后,相关工作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因原有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即允许在职人员报考,也存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纳入后只须在录取时明确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其他不做任何变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各培养单位的招生简章应公开学习方式、修业年限、收费标准和办学地点等信息。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培养单位招生简章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考试招生政策见我部年度研究生招生管理文件。

4、是否改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投入机制?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 号)已明确对研究生拨款、奖助、收费等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进行管理。统一规范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从计划安排即可区分开,研究生收费、拨款、奖助工作更规范,也便于监督管理。

5、如何保障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

各培养单位须根据研究生学习形式和生源特点,制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将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范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也将纳入抽检范围。

6、如何管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7、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的时间节点在哪里?

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执行,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对重新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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