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处: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跨学科设置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方向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工发〔2015〕1号),经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经济与贸易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法学院申请在“0202 应用经济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下设置“法律经济学”方向,申请已经研究生院形式审查、专家评议。
现对跨学科设置“法律经济学”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方向论证报告、专家评议意见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从6月24日起至6月30日止。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书面向研究生院反映,反映情况时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事实依据,否则不予受理。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