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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哲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8-10-15 14:24:22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公布了最新的《中国政法大学哲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中国哲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10102

一、学科、专业简介

中国哲学学科2006年由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哲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现已建设成为以儒家思想研究、佛学思想研究以及儒佛关系研究为核心的、方向齐全的学位点。本专业学术队伍较为整齐,年龄、知识结构合理,专业特征显著,具有较丰富的教学与学术研究经历,除拥有一批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学者外,还有十数名学养丰富的兼职教授。现设先秦儒学、经学与玄学、宋明哲学、近现代儒学、佛教哲学、儒学与现代化、三教关系研究等7个研究方向。

二、培养目标

培养坚持马克思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德才兼备,有助于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研究与应用复合型专业人才。

具体要求:

1.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高层次综合素质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比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系统知识和较高的科研能力,熟悉中国哲学的主要原典和基本资料,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学术研究的主要成果和最新发展动向,能够胜任相关的教学科研、中国哲学的传播推广以及文科综合类相关专业等的实际工作。

3.具有应用外语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的能力。

4.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

三、研究方向

(一)先秦儒学:本方向主要研究儒学的起源、先秦儒学的基本思想、传承流布;先秦儒学与诸子各家的关系;先秦儒学对后世儒学的影响及其现代价值与意义等。注重原典的研读以及出土文献的研究。

(二)经学与玄学:本方向主要研究经学的基本特点、经学各派的论争与融合、经学与政治的关系、经学与儒家思想、玄学的产生及其特点、经学与玄学的关系、玄学的发展以及经学与玄学对后世学术思想的影响等。注重经典的研读与诠释,重在把握经学与玄学的内在诠释理路。

(三)宋明哲学:本研究方向首先力图从原典出发,采用主题式研究与主要人物个案研究相结合的方式深化宋明理学的重要论题。其次,一方面从横向的角度,探讨宋明理学与佛道、当时的文化政治以及非理学派别等之间的互动关系;另一方面从纵向的角度,探讨宋明理学与先秦儒学以及现代新儒学之间的流变关系。最后,立足当代,开掘宋明理学的现代意义。

(四)近现代儒学:本方向主要研究近现代特殊历史情势下儒学所面临的挑战和基本特点、儒学的复兴以及复兴的不同理路、现代新儒学各家等问题,注重用历史主义的方法,凸显儒学在特殊历史时期、中西文化冲突背景下的创造力。

(五)佛教哲学:本方向主要研究中国佛教、中国佛教思想的迁变、佛教中国化以及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等问题。

(六)儒学与现代化:本方向主要研究儒学与现代化的关系、儒学与现代西方文明的关系、儒学自身的现代性转化、儒学与中国文化的现代化等问题,在凸显儒学自身的内在诠释理路、问题意识与现实关照意识的背景下,呈现儒学对人类文化建设的积极价值和贡献。

   (七)三教关系研究:以三教关系为着眼点,关注三教关系与中国思想文化的互动、三教各自的历史特点以及三教之间的互动。注重原典的研读以及三教思想的会通研究,为当下正确处理各种文明之间的关系提供借鉴。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

三年

学习年限

二至四年(申请提前毕业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和其他培养环节,成绩优良,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写作且通过学术规范性审查,公开发表1篇以上核心期刊论文,其他各方面优秀,经本人申请、导师评定合格、二级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学校批准。)

 

五、课程设置、其他培养环节、教学计划与学分要求

(见附表)

六、培养方式

实行导师负责制和学术群体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机制。建立由学科(学科方向)带头人负责,吸纳校内外名家、专家和本学科(学科方向)导师参加的研究生指导队伍。

以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养计划的动态管理,系统掌握本学科领域的理论知识,使研究生的培养与科研能力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开辟校内外、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形式和渠道。鼓励研究生参加校内外、国内外的学术活动;创造条件开辟校内外、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形式和渠道。

七、质量标准

学生必须按照学校相应要求、培养计划、具体培养环节完成各阶段的要求,修满本专业所要求的学分,完成本专业的其他必须的各项要求,提交合格的学位论文。

八、考核方式

建立与研究生分流培养机制相适应的多规格多标准的人才培养模式。

加强阶段性考核,重点加强中期考核环节以及开题报告的实施。注意选拔重点培养对象和加强重点扶持环节。

课程考核形式以面试、论文、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

九、学位论文选题与撰写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研能力、基础理论水平及专门知识掌握程度的综合反映,同时也是创新能力的主要体现。学位论文应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开题,并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自主选择本学科前沿研究的课题和有重要应用价值的课题,注重创新,力求有所突破。导师应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进行进展检查和时间提示,以保证研究生按期高质量完成学位论文。鼓励开展学位论文开题后的教授访谈制度,为研究生提供多样化的指导与帮助。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1.应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严格遵守学术规范。

2.应符合规定格式,字数应在3万字左右。

3.水平应达到国家学位条例对硕士论文的其他要求。

    4.学位论文的写作实行严格的过程控制。每个学生应于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论文开题,第五学期中完成论文初稿。

十、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1.申请学位必须符合国家学位条例规定的各项条件。

2.学位材料必须齐全,内容翔实。

3.答辩委员会组成应符合法定条件。

4.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建立预答辩制度。预答辩应在第六学期的开学后四周内完成。预答辩未通过的论文,不能进入答辩程序。

5.学位论文的答辩及学位授予全过程,均应按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公正地进行。

十一、参考文献

一.必读文献

1.王夫之著:《读四书大全说》,中华书局1975年版。

2.董仲舒著:《春秋繁露》,中华书局1979年版。

3.《王弼集》

4.朱熹著:《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

5.陈鼓应著:《庄子今注今译》,中华书局1983年版。

6陈鼓应著:《老子今注今译》,中华书局1983年版。

7.黄宗羲著:《明儒学案》,中华书局1985年版。

8.黄宗羲原著、全祖望补修:《宋元学案》,中华书局1986年版。

9.欧阳竟无主编:《藏要》(共10册),上海书店1991年版。

10.郭璞、邢昺疏著:《十三经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二.选读文献

(1)中文原著

1.朱伯崑著:《易学哲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2.张立文著:《中国哲学逻辑结构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3.任继愈著:《中国道教史》,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0年版。

4.梁漱溟著:《梁漱溟全集》八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5.张岱年著:《中国哲学大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

6.梁启超著:《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

7.马一浮著:《马一浮集》(三卷),浙江古籍出版社、浙江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8.牟宗三著:《心体与性体》,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

9.汤用彤著:《魏晋玄学论稿》,《汤用彤全集》第4卷,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10.熊十力著:《熊十力全集》、湖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11.冯友兰著:《三松堂全集》,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12.吕澂著 :《中国佛学源流略讲》,中华书局2002年版。

13.方立天著:《中国佛教哲学要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4.余英时著:《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15.陈来著:《宋明理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6.钱穆著:《钱穆先生全集》,九州出版社2011年版。

(2)中文译著

17.[美] 杜维明著, 曹幼华、单丁译:《儒家思想新论 : 创造性转换的自我》,  江苏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18.[美]艾恺著,/ 王宗昱、冀建中译,《最后的儒家——梁漱溟与中国现代的两难》  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19.[美]史华兹著,程刚译:《古代中国的思想世界》,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20.[美] 列文森著,郑大华译:《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9年版。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签字:       

     


五、课程设置、其他培养环节、教学计划学分要求(标题均用小四、黑体)

硕士生的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学位课(政治理论课、第一外语、方法论课程)、专业学位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和拓展类课程)及选修课程等不同课程群。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学分不少于30学分,包括:学位公共课4门,共计9学分;专业学位课3门,共计9学分;选修课门数不少于12门,每门2学分,至少应达到12学分(其中限选课2门,4学分:一门为专业限选课,一门为相近专业拓展课,各2学分;本学科专业选修课至少达到8学分)。跨学科和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生必须完成两门补修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学分。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中国哲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课程设置、其他培养环节、教学计划与学分要求一览表

 

 

类 别

课程名称

课程门数

课程代码

学分

学时

开课

学期

教学

方式

考核

方式

备  注

学位公共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

 

2

36

1

讲授

考试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1

18

2

讲授

考试

 

基础外语

1

 

4

72

1-2

讲授

考试

 

哲学方法论

1

 

2

36

1-2

讲授

考试

各学院开设

专业学位课

专业基础课

学前沿问题研究

1

 

3

54

2

讲座自学

考试

学院统一安排

专业主干课

中国儒学史

1

 

3

54

2

讲授研讨

考试

 

拓展类课程

三教关系研究

 

 

3

54

          

讲授研讨

考试

非学位课

限选课

专业限选课

 

1

 

2

36

 

 

考查

导师根据生具体究方向在专业选课中指定2学分

中西历史学、文学、政治学、西方哲学类课程

 

1

 

2

36

 

 

 

选修其他专业相关课程。2学分。

公共选修课

古代汉语

 

 

2

36

1

讲授研讨

考查

应开出一定数量的课程供学生选修,每门课程36课时,2学分。

所修选修课学分应不少于8学分。

先秦诸子原典研读

 

2

36

1

讲授研讨

考查

 

道家与道教哲学

 

2

36

1

讲授研讨

考查

    佛教哲学

 

2

36

2

讲授研讨

考查

中国哲学文献学研究

 

2

36

2

讲授研讨

考查

中国哲学热点问题研究

 

2

36

2

讲授研讨

考查

宋明哲学原典研读

 

2

36

2

讲授研讨

考查

 

佛典研读

 

2

36

3

讲授研讨

考查

专业外语

 

2

36

3

讲授研讨

考查

中国近现代哲学研究

 

2

36

3

讲授研讨

考查

心学与理学

 

2

36

3

讲授研讨

考查

经学与玄学研究 

 

2

36

4

讲授研讨

考查

现代新儒学研究

 

2

36

2或4

讲授研讨

考查

道家经典研读

 

2

36

 

 

 

补修课程

中国哲学史

1

 

2

36

2

讲授研讨

考查

学院安排研究生补修有关课程,每门课36学时本课程针对跨学科或同等学历考生,以及本科未修学此课程的考生。

西方哲学史

1

 

2

36

2

讲授研讨

考查

其他培养环节

1.文献阅读与综述

(导师考核)

文献阅读与综述是研究生掌握本学科的学术传统和研究脉络,训练研究生理解能力和概括能力,为研究生的学习研究奠定一定理论基础的重要环节。汇报方式应能达到考察上述要求和训练学生语言逻辑能力的目的。所有类型的研究生均应进行该训练。

硕士研究生第1至第4学期,每学期精读专著不少于2本,具体书目由导师指定,可以通过读书报告或书评形式考核。

2

 

 

 

考查

硕士研究生所修学分不低于6学分。

2.科研环节

(导师考核)

硕士研究生第1至第4学期,每学期应提交学期论文1篇,每篇不少于5000字。其中,第1、3学期的学期论文可以以读书报告的形式提交,报告篇幅不少于3000字。

2

 

 

 

考查

3.社会实践

(导师考核)

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后,应参加为期不少于2个月的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可以通过专业实习、挂职锻炼、产学研基地联合培养和社会调查等走入社会的方式进行。

各学科专业可以结合各学科专业特点和学生类型等情况,在实践内容和考核方式上提出具体要求(一般应提交实践单位鉴定意见和实践总结报告)。

2

实践时间不少于2个月

 

 

考查

4.课题研究

(导师考核)

 

课题研究是研究生进行科研实践、训练科研能力的重要方式,是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研究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之一。硕士研究生通过参加导师的科研项目、学校的科研项目或实践部门的科研项目以及学院自设的科研项目等参加一定的课题研究,并提交相应的科研成果,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合格可以获得学分。

2

 

 

 

考查

合计

课程学分不低于28学分(跨学科和同等学历考取的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不低于32学分),其他培养环节学分不低于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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