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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5/211/教育部直属
电子科技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制:3年 学费:45000
授课:面授班 上课地点: 成都

  一、院校简介

  电子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坐落于有“天府之国”之称的西部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四川省成都市。

  学校原名成都电讯工程学院,是1956年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部署下,由交通大学(现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的电讯工程有关专业合并创建而成,1960年被中共中央列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1961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七所国防工业院校之一,1988年更名为电子科技大学,1997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211工程”建设的重点大学,2000年由原信息产业部主管划转为教育部主管,2001年进入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

  二、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 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三、初试

  (一)初试

  时间:2023年 12月23 日-12月24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2:00-5: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考场应试。

  科目:第一天上午(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 分)

  第一天下午(第二单元) 外国语(满分100分)

  第二天上午(第三单元) 业务课一(满分150 分)、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 分)

  第二天下午(第四单元) 业务课二(满分150 分)

  说明: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4.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 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 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60软件工程学科基础综合

  6.考试大纲: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等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编制并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详见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考试大纲”,参考书目详见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参考书目”,均仅供参考。

  四、复试

  学校按照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或专业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单位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低于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以此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学校和各学院根据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培养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复试具体安排和要求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研招网和各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说明: 1.复试由报考学院负责组织,复试前将对考生毕业证(结业证) 、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取消成绩。

  2.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研招网向考生公布。

  五、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在校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体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诚信状况是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研究生招生考试为国家教育考试,触犯刑法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 考生须提交本人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的现实表现材料。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院发放,其中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新生由学院研究生科发放调档函, 个人档案必须在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 调入学院; 录取类别为定向(强军计划除外) 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资料下载”)、定向就业合同(复印件)交至录取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录取为定向。

  按照教育部要求,凡是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教育部学历(学籍)认证书,否则不予录取。

  六、学制、学费

  学制为3年,学费是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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