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深圳大学
深圳大学法律学知识产权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制:3年 学费:45000
授课:面授班 上课地点: 深圳

深圳大学简称深大,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创办。学校办学层次由学士、硕士到博士教育,是一所综合性大学。

1995年学校通过国家首批本科教学合格评价,199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7年实行学院制,明确了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的办学思路。2000年确立了从单纯教学型向教学与科研并重型转变的办学目标。2005年经批准成为工程专业硕士授权单位,新增2个工程专业硕士培养领域。2006年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4年11月27日,深圳大学正式成立研究生院。

截止到2017年7月,深圳大学设有27个教学学院,90个本科专业。有深圳(后海、西丽)、汕尾(深汕特别合作区)(筹)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4100亩,后海校区1.34平方公里;西丽校区1.38平方公里,2017年2月正式投入使用,汕尾校区目前正在进行选址工作,计划于2019年底投入使用。学校全日制在校生32959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7491人,硕士研究生5272人,博士研究生196人。在职硕士研究生1300人,成人教育学生18720人,留学生811人。
 

一、专业简介

深圳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法律系始建于1983年,与深圳大学同步发展,是国内较早设立的法学类院系之一,曾由中国人民大学骨干教师帮助组建。1997年法律系改建为法学院。著名法学家高铭暄教授和李泽沛教授、董立坤教授等都曾先后担任法学院(系)领导工作。学院依靠和发挥地处深圳特区、毗邻港澳的独特优势,经过多年的发展,法学院已经成为以法学为主包含社会工作专业教学和研究,并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教学科研单位。已为深圳和国家输送了五千余名法律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为深圳特区唯一的全日制大学法学院,在校本科生2000余人、各类研究生600余人。

目前的法学院由法律系、国际法系、社会学系、香港法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国际与比较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法律信息中心和法律培训部(WTO高级法律人才培训 中心)组成。经过22年努力,学院已经发展成为一个融法学、社会学、法学研究为一体的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以国际法和香港法为特色的教学科研单位,为深圳特区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和社会工作人才。

为了培养更多知识产权法学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深圳大学大学特开展知识产权法学专业课程研修班,为深圳及周边地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务教学内容。
 

二、培养目标

1、培养具有基本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熟练的社会工作技能和很强的社会工作实践能力;

2、能在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和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法律咨询和调解、心理咨询等工作的中、高级专门人才。
 

三、专业优势

1、深圳大学法学院的国际法学科点于1997年被评为广东省重点扶持学科,是当时广东省唯一的一个法学重点学科;

2、1998年该专业获准设立硕士学位点,在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和民商法三个专业方向招收研究生。经济法、刑法和宪法-行政法四个专业也正在申请设立硕士学位点。深圳大学法学院与国(境)外法律界建立了广泛的学术联系,与美国孟菲斯大学和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法律与金融市场中心)、德国明斯特大学、英国兰开夏大学、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以及香港各大学等多所学府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每年都有大批毕业生进入美、英、法、德、澳、日等国的知名学府如纽约大学、加州伯克利大学、罗杰斯特大学、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曼彻斯特大学和悉尼大学等继续深造;

3、深圳大学法学院是深圳特区法治建设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是检察官、法官和律师的摇篮,也是WTO高级法律专才的培训中心。
 

四、报考条件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

2、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3、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五、课程设置

 

六、收费标准

1、学费45000元,可一次性缴清,也可按3学年分次缴纳即每学年缴纳15000元;

2、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指导与答辩收费8000元。
 

七、学习方式

1、学制3年;

2、在职学习,周六、日上课,寒暑假期休息。
 

八、报名手续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9-10月(具体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时间为准,以下简称“研招网”(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预报名仅限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报名成功则视为有效):

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推荐免试生须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同统考生,并与统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各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4.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的考生,应选择深圳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为4427)。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指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安排。深圳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4427)现场确认时间:11月,以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地点:以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告为准。

2.现场确认程序:以各考点公布为准。

深圳大学考点现场确认的详细流程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大招生信息网,请考生关注,现将流程简介如下: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缴费方式和缴费金额另行通知,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考生按本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九、证书授予

1、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对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深圳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深圳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法律硕士学位证书。

在线报名快速通道

(已有214人报名)

相关简章推荐

查看更多

北京中知易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5056911号-31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华成大厦4层405

咨询热线:400-1069-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