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考试网 硕士学位的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上做出成绩。申请人应在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①学士学位证书;
②最后学历证明;
③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④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方面的材料(加印密封)。
学位授予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确定具有资格的申请人,按要求进行
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包括对申请人学位论文水平、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以及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申请人应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在四年内未通过上述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申请人应在全部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学位授予单位指定指导教师对申请人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论文答辩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半年内公开进行,答辩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就是说大家只有符合申硕条件,并且通过了国家考试以及论文答辩,就可以获得硕士学位了,对于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同学来说就只有研究生的结业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