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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组织学生申请2018年与香港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7-11-17 14:13:11

  哈尔滨工业大学2011年与香港理工大学签署了合作协议,设立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按照协议规定,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可申请合作双方的博士学位。现将2018年该项目的校内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或已取得我校2018年秋季学期博士入学资格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生和本博连读生,定向生及留学生除外。

  2.优先推荐合作双方有一定合作基础的学生。

  3.申请人应在香港理工大学完成至少连续三个学期(包含一个夏季学期)的课程学习及研究工作,以满足香港理工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对驻校时间和学分的基本要求。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1.FormRC-J1(电子版,附件1)

  2.FormRC-J3(电子版,附件2)

  3.FormRC-J4(电子版,附件3)

  4.两封校内专家推荐信扫描件(英文撰写,学校专用信纸打印,推荐专家签字;电子版即可。其中,两位推荐专家中1人应为校内导师。)

  5.成果清单(电子版)

  包括发表的文章、著作和专利等。

  6.校内导师简介(英文撰写,电子版)

  7.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电子版,不需翻译成英文)

  8.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电子版)

  9.英语水平扫描件(电子版)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注意:申请人若暂未达到香港理工大学规定的外语要求,可先进行校内报名,在录取后、赴香港理工大学注册前达到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10.香港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报名表(电子版,附件5)

  11.香港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个人申请表(纸版一份,附件6)

  上述材料1-10仅需提交电子版,格式为“.pdf”,发至邮箱:hitgs_csc@hit.edu.cn,邮件命名方式:PolyU-HIT-学号-姓名;材料11需纸版一份,由所在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单独交至研究生院(行政楼327办公室)。

  注意:材料1-3中需要香港理工大学相关院系或部门签字盖章处空白即可,不需单独联系港方处理。

  三、时间安排

  1.申请准备:即日起-2018年1月22日

  申请人按相关要求对外联系。香港理工大学导师确定接收后,需由其本人在2018年1月22日之前向香港理工大学研究事务处提交计划招生申请。

  2.申请人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2018年2月24-28日

  3.研究生院向香港理工大学发送材料:2018年3月2日

  4.面试:2018年3-4月,以香港理工大学通知为准

  5.香港理工大学公布录取结果:2018年4月末

  四、其它要求

  1.办理派出手续

  录取人员派出前需办理派出手续,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出、回)国(境)申请表》(附件7)及《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境)外访学协议书》(附件8,一式四份),并在赴港前10个工作日内交至研究生院教研处(行政楼327室)。

  派出期间将停发我校博士生津贴,并由香港理工大学按月提供15000元港币左右的奖助学金。

  2.办理学分互认手续

  录取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办理学分互认手续。如需办理学分互认,需在赴港前填写《研究生校际间交流课程学习计划表》(附件9),经导师及所在院(系)审核同意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行政楼319室)备案;留学回国后,填写《研究生课程学分校际间转换申请表》(附件10)并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进行学分认定。

  3.办理回校手续

  (1)提交访学总结

  访学结束后,相关人员需提交访学总结(附件11,电子版)及外方导师的评估表(附件12,纸版),在回校后7个工作日内交至研究生院教研处(行政楼327室)。

  (2)办理恢复学籍手续

  访学结束后,相关人员需办理恢复学籍手续,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出、回)国(境)申请表》(附件7),在回国后10个工作日内交至研究生院综合办(行政楼317室)。

  如有问题可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刘杨(行政楼327办公室)

  联系电话:86403286

  Email:yliu423@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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