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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7-09-29 17:26:35

  四川音乐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请浏览四川音乐学院网站(https://www.sccm.cn/)

  二、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学制

  全日制3年,非全日制3至5年。

  四、学费

  按照四川省物价部门许可标准执行:艺术学硕士(学术型学位)8000元/年;艺术硕士(专业型学位)16000元/年;教育硕士8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12000元/年。

  五、招生规模

  2018年我校拟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8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0人(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包括艺术学硕士、艺术硕士、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

  六、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考点:报考四川音乐学院的全国各地考生只能选择四川音乐学院考点(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现场确认及相应科目考试均在四川音乐学院进行。

  2、网上报名方式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四川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A、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B、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C、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的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D、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一定要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E、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或四川音乐学院公告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须带证件:报考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的全国各地考生均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报名时均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八、考试

  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2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一)统考科目考试

  1、考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上午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17年12月23日下午 14:00-17:00 外国语

  (二)专业课考试

  1、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音乐、舞蹈、教育硕士、公共管理各研究方向:

  业务课一考试时间:2017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2017年12月24日,下午14:00-17:00

  2、美术、艺术设计各研究方向:

  业务课一考试时间:2017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2017年12月25日,上午8:30—13:30。

  研究方向不同,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考试时间、地点有所不同,请在https://yzw.sccm.cn上查看详细安排。

  (三)专业加试:以同等学力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达到国家划定的复试资格线后,参加相关科目加试。具体时间以https://yzw.sccm.cn上公布的时间为准。加试科目及要求如下:

  A、凡以同等学力和非艺术类专业报考艺术美学、艺术史、音乐文学、传播艺术学、文化建设与文化管理五个研究方向初试合格者,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艺术学基础知识》、《美学基础知识》;

  B、报考艺术文献编译(音乐)研究方向的考生一般应为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非英语专业考生需通过国家四级(含四级)以上英语水平考试,英语专业的考生需通过专业八级水平考试。考生报名时提交证明英语水平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本人翻译的译文两篇(附原文),其中一篇的内容必须与音乐有关;

  C、凡以同等学力和非音乐类本科毕业生报考音乐学、音乐各研究方向、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的初试合格者,均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练耳》、《乐理与和声基础理论》;

  D、凡以同等学力和非舞蹈类本科毕业生报考舞蹈各方向的初试合格者,均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舞蹈教学理论基础》、《中国舞技术教学分析》;

  E、凡以同等学力和非美术类本科毕业生报考美术类各方向的初试合格者,均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造型基础》、《色彩基础》;

  3、专业复试:考生可于2018年3月中下旬登陆https://yzw.sccm.cn查询复试时间、复试名单、复试办法、综合分计分办法和录取原则。

  九、录取原则

  1、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分别确定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研究生录取名单。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按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就业(考生与所在单位、定向单位合同如引起纠纷由考生本人承担,招生单位不予负责)。

  4、初试的专业主课(业务课二)按百分制折算后低于60分的不录取;复试折算成绩低于60分的不录取(其中美术类各研究方向录取时要求复试成绩中的专业主科和专业论文成绩均不能低于80分);初、复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录取。

  5、报考文化建设与文化管理方向的考生,有艺术专业学习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全日制、非全日制计划按教育部要求使用。

  十、奖助办法

  1、三类奖学金,研究生全覆盖。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年,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人/年,二等奖8000元/人/年,三等奖6000元/人/年)。

  2、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

  2、学校“三助一辅”金,为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保驾护航。助管、助研、助辅600元/人/月。助教按实际工作量计发。

  十一、注意事项

  1、凡报考四川音乐学院各研究方向的考生,须随时关注https://yzw.sccm.cn上发布的信息。

  2、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双排键电子管风琴、马林巴等大型乐器外一律自备,考生可自请伴奏老师。

  3、硕士生培养经费严格按四川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公布的新标准执行。

  4、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我校招生委员会将依据具体情况对个别专业进行抽查或复查,其抽查或复查成绩作为该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录取依据。

  5、新生入学后根据需要进行德、智、体、专业水平等方面复查,凡查实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如: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专业水平未达标者等)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原地区。

  6、考生在考试时禁止携带手机、照相机及数码电子产品,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相关条款严肃处理。

  7、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本简章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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