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各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创新强校工程”第二批项目结题验收与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校[2017]25号)要求,决定对由研究生处归口管理的“创新强校工程”2013-2016年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立项建设并到期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与绩效评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与绩效评价的项目范围
由学校“创新强校工程”2013-2016年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立项且建设期至2017年6月前结束的项目,以及原建设期至2015年12月止并申请延期一年进行结题验收与绩效评价的项目,均列入本次结题验收与绩效评价范围。具体项目详见下表。
二、结题验收与绩效评价内容
项目结题验收与绩效评价以项目申报书的建设内容与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由研究生处组织对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与绩效评价,对项目下列内容:所取得的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实施的技术路线及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训、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做出客观的评价,提出“通过验收”“不通过验收”或“同意延期结题”的结论。
三、结题验收与绩效评价材料
(一)体制机制改革与协同创新之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机制体制创新研究与实践
本类项目需提交项目申报书、项目结题验收与绩效评价报告、《广东海洋大学“创新强校工程”第二批到期并按期通过结题验收与绩效评价项目登记表》(附件1)、成果材料清单(附件2)。项目应如实填写成果材料清单,不需要提交佐证材料。
(二)高水平大学及特色高校建设之南粤重点学科提升计划及海洋学科专业体系建设与优化
1.南粤重点学科提升计划
本类项目需提交项目申报书、《广东海洋大学“创新强校工程”第二批到期并按期通过结题验收与绩效评价项目登记表》(附件1)、成果材料清单(附件2)、《广东海洋大学“创新强校工程”南粤重点学科提升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与绩效评价表(附件3)。学科应如实填写成果材料清单,不需要提交佐证材料。
2.海洋学科专业体系建设与优化
本类项目需提交项目申报书、项目结题验收与绩效评价报告、《广东海洋大学“创新强校工程”第二批到期并按期通过结题验收与绩效评价项目登记表》(附件1)、成果材料清单(附件2)。项目应如实填写成果材料清单,不需要提交佐证材料。
(三)研究生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类项目
本类项目属于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使用“创新强校工程”经费支持,建设期以广东省教育厅或广东海洋大学立项发文规定的项目执行年限为准。
1.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本类项目中,到期应结题并已通过2017年9月研究生处统一组织的结题验收的项目,本次不需要再另行提交材料。但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却仍有资金未使用完毕的,项目负责人应加快资金执行力度。到期应结题但仍未结题的,应按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结题验收要求,提供相应结题验收材料;如还未能结题,应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创新强校工程”第二批到期并延期结题验收与绩效评价项目登记表》(附件4)。
本类项目中,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立项发文规定,仍在项目建设期内的,可不参加本次结题验收与绩效评价工作,但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申报书和项目任务书的研究计划,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执行力度。
2.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本类项目中,已到期应结题的省级/校级基地,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结题验收材料(附件5、附件6);如还未能结题,应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创新强校工程”第二批到期并延期结题验收与绩效评价项目登记表》(附件4)。
本类项目中,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或学校立项发文规定,仍在项目建设期内的,可不参加本次结题验收与绩效评价工作,但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申报书和项目任务书的研究计划,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执行力度。
四、相关要求
组织开展“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既是规范与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强化项目管理责任的基本要求,又关系“创新强校工程”的进一步实施与推进。各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按学校的有关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各项目负责人应加快资金执行力度,特别是按要求应当结题和已经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应尽快将剩余资金使用完毕。
项目负责人应于2017年11月22日前将要求提交的材料,电子文档发至gdousyy@126.com,纸质版一式一份,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所在单位公章,交研究生处(行政楼216)。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师银燕 办公电话:2396185
研究生处
2017年11月13日
2017-11-13 13:13:13
2024-08-12 17:21:05
2024-06-04 11:23:21
2024-04-01 11:44:29
2024-03-25 13:35:26
学制: 3年 学费: 69000元
上课地点: 陕西 授课方式:面授班
学制: 1年 学费: 16000元
上课地点: 深圳 授课方式:网络班/面授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