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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关于申报2018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7-11-03 11:10:08

  桂林理工大学各学院:

  根据关于《申报2018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桂学位【2017】13号)精神,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

  已经获得过创新计划项目资助的或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的博士生不再申报。允许研究生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申报该项目,可由多人以课题组的形式申请一个项目,但最多不能超过4人,照搬导师的课题申请书或有学术道德问题,将不予资助。

  (二)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

  已经获得过创新计划项目资助的或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的不再申报,允许研究生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申报该项目,可由多人以课题组的形式申请一个项目,但最多不能超过5人,照搬导师的课题申请书或有学术道德问题,将不予资助。

  (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属于自治区级教改课题,申报者应以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为主。曾获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资助但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申请课题者须填写《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申请表》。申报2018年教育改革课题的内容应集中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对研究生层次人才需求的调研分析、研究生教育服务广西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研究生创新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培养研究、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研究、研究生课程建设和案例库建设研究、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研究、研究生教材改革与编著、毕业研究生发展情况跟踪调查分析等。

  (四)研究生学术论坛。

  研究生学术论坛应以学校研究生会为主进行申报并主办,但不能局限于一所学校内部,应当成为全区同一学科或相近学科的研究生学术交流的平台。申报研究生学术论坛须填写《研究生学术论坛申请表》。

  二、项数与年限

  1、博士研究生项目3项,限2017级博士研究生申报;

  2、硕士研究生项目16项,限2017级、2016级(只限3年学制)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申报,每个学院限报1项;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9项,限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申报;

  4、研究生学术论坛1项,限校研究生会申报;

  4、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至2年;

  三、申报流程

  硕士研究生项目由各学院根据申请数量组织评审,并在院内公示、择优推荐,每个学院限报1项至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课题由所在学院推荐盖章签字后直接报到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四、结题要求

  1、获资助项目必须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申请1项专利。创新项目完成预定的研究任务,并取得预期成果后应及时结题。专著、论文(含学位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英译写法统一为“ 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未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材料,不能作为结题材料使用。

  2、获得资助的项目需按照研究生院工作要求接受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不按时进行结题的,将影响其毕业和论文答辩。

  3、博士生创新项目、硕士生创新项目与学术论坛项目结题由研究生院负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结题由自治区学位委员会组织完成。

  五、材料上报

  请各学院于11月21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纸质档2份,同时发电子文档

  (2)各类型项目汇总表电子文档

  电子档发邮箱397441647@qq.com,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曾老师 5893215、898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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