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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参考方案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7-10-20 11:02:41

  【导读】延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参考方案已经发布。延安大学现设18个院系、1个独立学院和5所附属医院,设有61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5个专业学位类别。学校拥有6个省级优势和特色学科,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5个省级科研平台,1个院士工作站。

  一、参考权重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应综合考虑“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和“社会实践”等四个方面的表现,各考核项目参考权重标准如下表所示。

  因培养类别不同、各学习阶段的要求不同,其权重系数可有所侧重。培养单位可对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和社会实践的权重进行±10%的调整。

  二、计分说明

  (一)思想品德(S1)

  满分100分,主要考察研究生在校期间政治思想素质综合表现,由学院研究生教学和学生管理干部共同商定。获得各类表彰(S3、S4已获计分除外)、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集体活动和其他有突出表现的,应给予适当倾斜。计分时应对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奖励适度区分分值。

  (二)学习成绩(S2)

  以上一学年所有课程成绩的算术平均分为依据。满分100分。

  (三)学术成果(S3)

  包括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科研成果获奖、发明专利等。满分100分。

  1.成果期限

  各项科研成果的认定以当年学业奖学金评选通知文件确定的截止日已发表(获得)为准,需提供原件。

  2.作者署名

  已发表的科研论文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视为研究生为第一作者)计入科研成果,研究生为其余作者位次的不计入科研成果,仅供参考,发表在增刊、专刊上的科研论文不计算在成果之内;专著作者应为著作封面的作者,致谢栏中提及者或著作章节中未明确标明者,均不计算;已获得发明专利的研究生为前三名的计入科研成果,研究生为其余位次的不计入科研成果,仅供参考。

  3.期刊分类

  权威期刊、核心期刊等的分类依据我校科研处《延安大学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15年修订)》、《北大核心目录(2014版)》分类原则执行。期刊目录原则上以《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工程索引(光盘核心版)》(E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入选期刊的以上一年度9月份公布版本为基础。

  4.成果计分

  各类成果的分值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5.其他说明

  所有发表的科研成果均须提供纸质期刊,录用通知不能作为参评依据。被三个国际公认的检索系统全文检索者,还需提供相关网页的打印纸质版。同一篇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计分,不累计。

  (四)社会实践(S4)

  社会实践部分满分100分,包括主持或参与课题、参加学术会议、科技竞赛、社会实证调研、其他实践活动等。

  所有项目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同一成果获得不同级别奖励,以最高分计,不累计。

  以上就是关于延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参考方案的全部内容,更多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信息关注在职研究生考试网(www.duya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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