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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水声工程学院2018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2017-11-07 15:35:55
  【导读】哈尔滨工程大学水声工程学院2018年度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秋季学期招生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 2号)精神,以及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度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秋季学期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水声工程学院现将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符合我校2018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其中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二)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学术专长或已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

  (三)申请人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

  2.其他高校的“国家重点学科”或“教育部最近学科排名前50%以内(含50%)学科”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

  3.取得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人,本条要求可以适当放宽。全日制工程硕士各领域,可参照其对应工学门类下学术型专业对待。

  (四)报考类别必须为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指入学时人事档案全部转入我校,没有工资收入,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的博士生。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定向就业的申请人可在2018年春季学期第二次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中进行申请。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填报报考基本信息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网)。申请人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使用中国研招网账号登录,没有中国研招网账号的请注册后登陆。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招生类型请选择“申请-考核”制)、缴纳报名费(200元/人,请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再交费)、上传所需要的报名材料。

  2.填报学术成果情况

  申请人完成基本信息填报后,使用身份证号码、姓名、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号,登录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填报系统()。申请人需填写报名基本情况和已取得的学术成果。提交信息并依次打印《博士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和《博士申请考核制申请人获得学术成果情况表》,认真核对无误后签字。

  (二)导师考核

  导师以适当方式对申请人的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知识结构、外国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如实填写考核记录(附件1),并给出考核意见,对于存在多名考生申报情况的,导师应根据考核结果予以排序。

  (三)材料报送

  经导师考核合格的申请人须认真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和考核表》(附件1,必须经报考导师考核通过)。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或所在学校公章),与从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的《哈尔滨工程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考核制)》封皮(附件2)合并装订;

  3.专家推荐信(附件3),由申请人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推荐,申请人报考的博士生导师本人不能作为推荐人;

  4.身份证复印件、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入学后校验。所有申请人,均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申请人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学历(学籍)情况,有问题的申请人须提前进行在线或书面学历(学籍)认证(认证办法见附件4)。

  5.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须由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该材料将存档,不予返回;

  6.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返回);

  7.个人陈述一份(格式不限),内容包含本人的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攻读博士学位的动机与目标,学术或专业兴趣及背景,职业目标和规划等;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格式不限);

  9.申请人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往届生),申请人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

  10.《申请人学术成果汇总表》(通过系统打印)及佐证材料。包括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皮和目录复印件),已录用未刊出的论文复印件和录用证明复印件。如论文被EI、SCI等收录,需提供文章检索证明复印件;如论文发表的期刊为EI、SCI等刊源,但论文尚未被检索,则需提供期刊为EI、SCI的刊源证明复印件。其它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

  11.《哈尔滨工程大学2018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申请人政审表》(附件5);

  以上材料由申请者添加封皮和目录,并按顺序胶装(毕业论文规格)成册后(其中材料1请单独装订,材料2-11请申请人按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或快递到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水声楼302室),未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申请人必须确保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录取资格,且今后不再被允许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

  (四)申报资格审核

  申报资格审核为形式审核,由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对考生申报材料中学历层次、英语水平、导师考核成绩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不满足申报条件,或材料提供不全者应及时通知考生,并完善相应报名材料。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允许参加下一阶段考核。

  (五)外语水平考核

  学院申报资格审核通过且满足外语免试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免于外语水平考核,其它不满足外语免试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免试条件(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1.通过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或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雅思成绩达到6.0及以上;

  3.新托福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或老托福成绩达到550分及以上;

  4.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六)综合考核

  对于通过申报资格审核的考生,由学院组织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含申请材料审核、初试、复试三个环节。综合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申请材料审核分值为20分,初试成绩为30分,复试成绩为50分。

  1.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3名或以上专家组成的申请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要公开公示,并及时通知申请人,主要审核内容: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相关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2.初试

  初试采取撰写科研报告的方式进行,科研报告题目将于12月1日发布,给予考生5-7天撰写时间。学生在面试时携带到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水声楼302室)即可。

  (1)科研报告要求

  ①考生要根据学院发布的科研报告题目库,选择其中的一个题目,结合本人硕士阶段或工作阶段的研究方向和取得的科研成果撰写研究报告;

  ②研究报告要有理有据、图文并茂,能够反映出本人的科研工作能力和水平;

  ③研究报告必须是自己的科研成果,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具有弄虚作假或抄袭他人成果的现象,取消考生当年及以后的申请资格;

  ④科研报告格式自定,无字数要求。

  (2)主要考核内容

  ①考察考生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②考察考生的科研工作能力和科研潜力等;

  ③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等。

  (3)考生成绩认定

  学院成立由3名专家组成的初试评审小组,对考生撰写的科研报告进行评阅打分,3名专家打分的平均值记为考生的初试得分。

  3.复试

  综合考核复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本学科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并配备一名秘书进行记录及数据统计等事务性工作。重点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专业英语、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科研能力以及已开展科研工作与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存储介质须在学院教务办留存3年。

  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品德考核。各学院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工作

  申请人的体检工作在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18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申请人体检须知》(见附件6)。

  (八)公示和拟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导师考核意见及综合考核成绩,形成考核通过考生名单,并报学校审核。

  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成立专家组,对学院上报的考生情况进行逐一评审,评审将主要依据综合考核、导师考核、外语水平等方面因素,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基础和创新能力,同时结合学校招生名额和导师招生名额等情况,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公示。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进行申请人调档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档案审查,凡档案调取不成功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实行回避制度。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选拔的相关工作。

  (三)申诉途径。如考生对考核结果存有疑义,可书面提供申诉报告并交至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水声楼302室),联系电话:0451-82569510,联系人:高老师。

  (四)博士生导师(含博士生副导师)的全年招生人数(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博士生)不可超过学校博导招生计划申报工作实际审批的数量。

  四、工作时间安排

  2018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工作内容

  2017年11月6日前学院制定综合考核方案,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2017年11月6日-26日申请人网上报名、导师考核

  2017年11月27日下班前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或快递送达)

  2017年12月1日下班前学院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申报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及参加外语考核名单,并发布初试考题

  2017年12月9日

  上午8:30-11:30外语水平考核(请有关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文具由学校提供)

  2017年12月11日下午-12月15日学院组织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前考生提交已完成的初试科研报告

  2017年12月4日-12月15日申请人体检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569510

  学院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水声楼302室,高老师或孙老师收。

  以上就是关于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的全部内容,更多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信息关注在职研究生考试网(www.duya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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