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其学科设置完整,学科交叉优势明显。 专门的法学院校在专业设置上以法学专业为主,胜在"专而精",而综合性大学的学科设置比较健全,大都文理兼具,各学科门类齐头并进,其法学院规模可能比较小,但更容易发挥学科交叉的优势,胜在交融并汇。比如复旦大学的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等学科及外语教学实力都比较强,而且这些学科都和法学密切相关,为法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角度和方法,也为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创造了条件。
其次,综合性大学法学专业学制短,但报考难度较大。 政法类大学研究生学制一般是3年制,而综合类大学不少学校是2年制。另外,由于政法大学分不同的学院,学科划分很细,它们的招生人数也远远多于综合大学的法学院(有时政法类大学一个法学专业的招生人数比综合大学整个法学院的招生人数还多),因此相对而言,综合类大学尤其是名牌综合性大学的法学院报考难度要大一些。
第三,就业选择面广。 综合性大学由于招生人数相对较少,一个导师带的学生也比较少,所以师生交流的机会多,学生参与导师项目的机会也多;而政法大学由于招生人数相对较多,导师带的学生多,研究生参与导师项目的机会相对较少。另外,由于综合性大学一般都有较为雄厚的综合实力,学校学科多样化,校园文化丰富多彩,易于造就视野开阔、综合素质高的复合型人才,毕业生在就业时可能会有更多的选择。因此,考生在对自己的实力有信心的情况下,不妨考虑选择综合性大学的法学院。 更多关于这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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