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415)(★★★★★★★★★★)
【刑法法条】
第232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关法条】
第247条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中之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法律拟制】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248条第1款 【虐待被监管人中之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法律拟制】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289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死亡之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法律拟制】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263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292条第2款 【聚众斗殴中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法律拟制】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