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首页>专业课带学>正文

  • 生产、销售劣药罪[第二十一章]

  •   【刑法法条

      第142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第150条【双罚制】单位犯本节第140条至第148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北京中知易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5056911号-31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8号华成大厦4层405

咨询热线:400-1069-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