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法条】
第238条【非法拘禁罪中继续犯之立法例】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知识要点】
(1)继续犯(179),又称持续犯,是指行为从着手实行之时到由于某种原因终止以前,一直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
(2)继续犯的特征(180): ①必须是犯罪行为和不法状态同时继续;②必须是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不间断地持续存在,瞬间性的行为不可能构成;③必须是一个行为侵犯同一具体法益;④必须是基于一个罪。
(3)继续犯的处罚(181):按刑法分则规定的法定刑处罚。持续时间的长短是量刑的重要情节。
(可出题:简述继续犯的概念、特征和处罚原则。)
(4)继续犯的适例(182):非法拘禁罪是典型的适例。此外,还有重婚罪、遗弃罪、窝藏罪、窝藏赃物罪,也是继续犯的适例。【注意】虐待罪不是,因为不可能虐待不可能一直呈持续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