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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犯罪的形式[第十章]

  •   一、任意共犯和必要共犯

      根据犯罪是否必须由多数人参与为标准,可分为:

      a任意共同犯罪(147),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可以由一个人单独实施的犯罪,当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时,即是该类共同犯罪。

      b必要共同犯罪(148),是指刑法分则规定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是某种犯罪的构成要件的共同犯罪。我国刑法规定有集团性犯罪和聚众性犯罪两类。

      二、事前共犯与事中共犯

      根据事前有无通谋为标准,可将共同犯罪分为:

      a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事前共犯)(149),是指共同犯罪人共同的犯罪故意是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形成的一类共同犯罪。

      b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事中共犯)(150),是指共同的犯罪故意是在一起实行犯罪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类共同犯罪。

      三、简单共犯和复杂共犯

      根据有无分工作为标准,可将共同犯罪分为:

      a简单共同犯罪(共同正犯、共同实行犯)(151),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实行某一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的共同犯罪形态。

      b复杂共同犯罪(152),是指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形态。

      复杂共犯中的各共犯人可再分为:

      ①组织犯(153),是指负责对整个犯罪活动的策划、指挥和领导的罪犯。

      ②教唆犯(154),是指唆使他人产生犯意而不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的罪犯。

      教唆犯的特征(155):

       ①主观上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

       ②客观上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③教唆对象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没有犯罪犯罪意图的人。【注意】为有犯罪意图的人策划、打气,可按帮助犯而不是教唆犯处理。

      ③实行犯(156)又称正犯,是指犯罪事实的支配者,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行为的罪犯,是共同犯罪的核心角色。【注释】实行犯又称正犯的原因,是因为实行犯正好犯的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具体犯罪所描绘的行为。

      四、一般共犯与特殊共犯

      【刑法法条】

      第26第2款【犯罪集团】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知识要点】

      根据有无犯罪组织为标准,可将共同犯罪分为:

      a一般共同犯罪(非集团共犯)(157),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

      b特殊共同犯罪(158),是指集团犯罪,即3人以上有组织地实施的共同犯罪。【注释】集团犯罪≠犯罪集团。因为前者为为共犯类型,后者是指一个犯罪组织(如恐怖犯罪集团、抢劫犯罪集团)。不细致区分,也可看成是一个事物,指定教材即是。

      犯罪集团(159)是指三人以上为 共同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犯罪集团的特征(160):(1)人数较多,即3人以上。(2)较为固定,即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集团成员结合得紧密。(3)目的明确,即结合在一起就是为了反复实施一种或多种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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